第一百四十六章
“腾”的一下,墨锦的脸就红了起来。
“妈妈!就连他吃东西的样子都那么好看!”墨锦又控制不住的在心底疯狂咆哮。
人呐,就是个奇怪的生物,反正墨锦是这么觉得的。
在她不知道元烈的真实长相以前,她觉得那张面具给了她最好的掩护,她可以尽情在元烈面前恣意妄为大大咧咧,反正,有面具隔着,她可以自我安慰他俩并不熟。
但现在,当元烈真正摘下面具时,墨锦反而觉得自己哪哪都不得劲儿起来,似乎连大声呼吸一下都是错,两人明明已经很熟了,她却觉得像是刚刚相识一般,头发丝儿都跟着矜持了起来。
她终于见到了元烈的庐山真面目,她开心,她激动,她也快晕了。
“您,您要不要再来点肉干?”墨锦的舌头打起了结。
元烈摇摇头,伸出五指在她眼前晃了晃,打趣道:“王妃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怎么眼神都直了?”
还能怎么着,被你帅的呗,墨锦脸上笑嘻嘻,心里,羞答答。
她的不正常一直持续到元烈再次将面具带上。
当元烈恢复成往日的模样,墨锦竟然觉得松了一口气,可是当她再次上马被元烈拥进怀里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僵硬无比。
一路向东而行,晚霞落尽之时,两人看到炊烟自不远处袅袅升起,一座茅草屋,在树木掩映间若影若现。
“王……王爷,”墨锦吞吞吐吐道。
“嗯?”低磁的嗓音极具杀伤力的在耳边响起,联想到中午见到的那张俊脸,墨锦觉得自己要流鼻血了。
但她还是稳住了心神,询问道“妾身想下马走过去可以吗?”
一下午她都全身紧绷的窝在元烈怀里,早就腰酸背痛腿抽筋了,多一秒都不想在马背上待。
“好。”
话音一落,元烈拽住缰绳,“吁——”的一声,马停止了前进的步伐。
在墨锦还未反应过来之时,他便搂住她盈可一握的纤腰,纵身跳下马背,稳稳落在了地面。
“王妃可有可以易容的药膏?”
还在活动筋骨的墨锦,骤然听见这句话,浑身僵硬了一下,随即很快恢复正常,不甘不愿的点了点头。
她其实很不想将这“换颜膏”给元烈,但她明白,他的银色面具太具特色了,整个兰海国找不到第二人戴,天下百姓可能不知道皇帝叫什么,但他们一定知道戴这种面具的人叫元烈,是杀人不眨眼的鬼王。
他们若是想扮成平民在这里借宿,就必须易容。
“这药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取适量涂于面部即可,不会伤害肌肤,正常情况的洗脸也不会掉。”将“换颜膏”递给元烈后,墨锦牵着马走在前面,给元烈留下足够的时间空间去涂抹药膏。
当然,她不想再一次看见元烈那张俊美的近乎妖孽的容颜,因为那只会让她看起来像个色狼痴汉。
不过片刻,元烈便快步跟了上来,结果墨锦手中的缰绳,亲自牵起马。
墨锦偏过头去看他,果然,和她用起来的效果一模一样,脸色蜡黄,面露菜色,虽然五官细看还是精致的,但整体看来就彻底泯然众人矣了。
元烈甚至细心的取下了金冠,换上了一根兴许是刚刚才削好的木簪,而且,近几日他似乎有所预感一般,出了青龙关,便不再穿华服,现在看来,倒真像是一个地道平民。
如果他能将他周身与生俱来的贵气再遮掩一下就更完美了。
见墨锦盯着他头发看,他笑了笑,“出门在外,财不露白,防人之心不可无。”
其实墨锦倒不这么认为,虽说就算别人起了什么歹心,那也未必打得过元烈。
他之所以这么做,应该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别人不起歹心,自然便不会和他起冲突,更不会被他杀了。
所以,这算不算是奕王殿下隐晦的善心?
两人像是跋山涉水而来的旅人一般,牵着马儿缓步来到茅草屋前,就见一个大概五十多岁,身穿麻布开襟的老汉,正在院中劈着柴,夕阳洒在他身上,将满头的汗水折射出光芒。
不远处,一个裹着头巾看起来也是五十多岁的老婆婆,正一面“咯咯咯”的召唤鸡群,一面在院中洒下谷物。
小院儿的另一边,是一块小小的菜圃,里面长满了各种墨锦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红黄翠绿,看起来格外鲜活。
眼前的场景大有陶渊明笔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宁静与祥和,一整日的劳苦奔波在这一刻得到了放松,墨锦竟有些不愿出声打破这份平静。
倒是元烈率先开口朝院内喊道:“大叔,大妈,多有叨扰。”
两名老人听见声音,纷纷向着篱笆外的两人看去,眼中满是疑惑。
这荒山野岭之地,竟然还有外人来,确实挺让人吃惊的。
“小生陪娘子回家省亲,路上不幸遇到山贼,侥幸逃脱,却受了伤迷了路,不知可否在贵地借宿一晚。”元烈朝两个老人深深作揖,语气文雅沉稳,倒真像是个书生。
墨锦也赶紧跟着行了一礼。
喂鸡的大妈最先反应过来,许是天生热情好客,再加上元烈和墨锦两人看起来一派纯良、礼数周到,自然心生好感,立刻招呼自家老头子起来开院门迎接。
“这位后生,你们是哪里人啊,又准备到哪去啊?”砍柴的大爷到底留了点心眼,朝二人打探道。
元烈又作了作揖,不卑不亢道:“小生乃稠州人士,姓白,住在城西五里口,家中世代经商,拙荆是云州人士,姓程。”
大爷本来也就随口一问,没指望元烈能说多清楚,但看他现在一副诚诚恳恳的模样,倒也信了他说的话,况且他和他老板一辈子没出过这深山,就算元烈说的再具体,他也无从查证。
来者就是客,既然开门接待了二人,老两口便尽心尽力准备起来。
收拾好空余的屋子,大妈便来招呼二人进去放行李,两人道谢后,将马拴在院门前的一株桑树下,树下长着肥沃的青草。
元烈将行李从马背上取下时,在墨锦惊讶的眼神里,一瘸一拐的朝着屋内走去。
热情的老两口见他受了伤,赶紧采草药的采草药,杀鸡的杀鸡,忙的热火朝天。
“王爷,您这腿?”不至于吧……
见墨锦眼神复杂的看着他,元烈勾了勾唇角,解释道:“不这样,如何打消他们的疑虑呢?”
墨锦耸了耸肩,没接话,让元烈自己在屋内休息,她则跑到厨房去帮着大妈烧火做饭。
啃了一天的干粮,她现在迫切的希望能有点热乎的汤食来养养胃。
见墨锦要来帮忙,热情的大妈也不拦着,就打发她去烧火。
“大妈,这里就你和大叔两个人住吗?”墨锦边往灶眼里添柴火,边伸长脖子问道。
大妈正在和面,听到墨锦的问题后,笑的一脸和蔼,“差不多吧,以前儿子儿媳也和我们一起住,后来约莫觉着房子小,有了孙子以后,他们就搬到二十里外的镇上啦,每个月回来看我们一回。”
“那你们怎么不和他们一起去镇上呢?”
大妈笑着摇了摇头,“镇上哪有这处好,有山有水有花的,再说我和你大叔在这里住惯了,自在着呢!”
墨锦想了想,觉得也是,在吃喝不愁的情况下,她也愿意来这山清水秀的地方住着。
要不,以后离开京城了,也找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建座宅子吧,养几个家仆,每月出山采买一次,剩下的时间在山里看山岚、看雾气、看花开,悠哉悠哉过完这一生,她美滋滋的打算着。
“丫头,成亲多久了哇?”大妈笑眯眯的看着她。
“啊?那个,哈哈,”墨锦干巴巴的笑了笑,“两个月。”
“怪不得,我就说嘛,你俩看起来还是客客气气的,一点也不像成亲多年的两口子。”
墨锦只得点头称是。
“不过,丫头哇,”大妈一副过来人了然于胸的模样,笑道,“你信大妈的,你家相公日后对你保准不错,他看你那个眼神哇,是欢喜的,我看得出来!”
墨锦:“……”
大妈您莫不是老眼昏花了吧?元烈那看谁都冷冰冰的眼神,究竟是如何被您曲解成欢喜的?墨锦在心底疯狂吐槽,但面上依旧带着笑。
当老爷子将草药采回来之时,锅里的土鸡也炖好了,四人馒头就着土鸡汤,吃完了不算丰盛但却让人心满意足的一餐,元烈甚至和老爷子话着家常,喝了好几盅农家自酿的粮食酒。
自从他摘下面具以后,墨锦就觉得元烈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格一般,变得热情、爱笑、甚至充满了烟火气。
他不再是那个一个眼神就能震慑住满朝文武的鬼王,更不是那个提起名号连小孩子都能吓哭的元烈,他不再是一座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山。
比起以前,他现在更像活生生的人。
墨锦觉得,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元烈,面具不仅仅遮住了他的脸,也遮住了他的灵魂,如今,摘下面具,就像摘下枷锁一般,他恢复了自由和温暖。
这个认知让墨锦觉得有些恐慌,倒不是其他什么原因,她只是觉得,像如此好的性格,再配上那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这样的元烈,她怕自己把持不住啊!
天黑以后,老两口便早早睡下,墨锦给元烈擦完身子又重新上了一遍药后,自己也去院子里打水洗漱,回来后又清点了一遍行礼,找出了二人明天要换的衣服,当她做完这一切,再回头时,发现元烈正坐在床边定定的看着她。
一时间,墨锦想起白天烧火时,那个大妈说的“他看你的眼神,是欢喜的”,顿时心跳如鼓擂,竟有些不敢再向他看去。
她刚才看见了,这眼神里根本就没有欢喜!
两人之前已经一起同床共枕过好几天,因此墨锦也没有丝毫扭捏,落落大方的爬上了床,躺到了里面的位置。
突然,她听到元烈似乎笑了一声,墨锦有些不解的望向他。
“本王倒是没想到,堂堂丞相府大小姐,做起这些粗使活计,竟然也是得心应手,现在想来,本王当是娶了一位无所不能的王妃啊。”元烈也躺到了枕头上。
墨锦撇了撇嘴,切,你当姑奶奶想干活啊,要不是见你是个伤患,本姑娘才懒得伺候你!
“王爷,咱们该不会就这样去鲁州吧?”两人一马,风餐露宿。
虽然沿途景色很棒,但想想就很绝望。
如今他们已经彻底甩掉了追兵,后方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杀手追来了,但是前方保不齐还有无数波。
“你不喜欢吗?”元烈侧过头来看向她。
墨锦皮笑肉不笑道:“不喜欢,骑马屁股疼。”
见元烈像是看新奇事物一样看着她时,墨锦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了一句大家闺秀不该说的话,实在很不文雅。
她装作若无其事的转过头,看向床帐顶端,假装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元烈终于还是没忍住,朗声笑了起来,好一会儿,他才说道:“我倒是挺喜欢的。”
他说“喜欢”两个字时,咬的很重,听在墨锦耳中,总觉得还有些别的意味,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她嘟囔了一句“妾身先睡了”,便翻身背对着元烈。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元烈朝着桌子的方向一扬手,桌上的油灯瞬间便被他强大的内劲所熄灭。
一室黑暗,归于平静。
第二天,没有任何意外,墨锦还是在元烈的怀里醒来。一回生二回熟,这已经是好几回了,两人自然也就习惯了,但尴尬的氛围始终都在。
吃完早饭,元烈帮着老爷子劈好了所有的柴,这可高兴坏了老人家,因为这些柴他要自己劈的话,至少三天都劈不完。
墨锦则帮着大妈给菜园子浇了一遍水,又喂了一遍鸡,老两口现在见这两个年轻人真是越看越欢喜,硬要再杀一只鸡给元烈补身子。
当然,被他拦住了。
在老人家不解的眼神中,元烈指了指院外不远处的地方,礼貌笑道:“接小生和娘子的家仆来了,多谢二位的款待。”
老人家显然有些愕然。
墨锦顺着元烈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十几个暗卫正恭恭敬敬的骑在马上,为首的便是轻风。
既然如此,墨锦只好赶紧钻进了屋子,将行李通通打包好,再背了出来,和两位老人依依惜别后,与元烈携手走出了院子。
“王爷,他们是怎么找到您的?”被元烈抱上马前,墨锦终于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重新戴上面具的元烈也翻身上了马,笑道:“本王身上有千里追踪香。”
等一行人彻底消失在视线以后,老两口才收回不舍得目光进了屋子。
“老头子!”去收拾屋子的大妈突然爆发出一声大叫,老爷子听见后赶紧往屋里冲,只见自家老婆子手上捧着一张银票,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老爷子拿过银票一看,一百两。
自从将面具戴上的那一刻起,墨锦就觉得,元烈好似又回到了先前那种冷漠寡言的状态,高高在上,不容侵犯。
虽然前夜一战折了不少人马,二百人只余下不到一百,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南宫宇及墨锦的两名贴身丫鬟都没事,从京城运过来的大批药材也完好无虞。
一帮人马汇合后,再次向着鲁州进发。
这次元烈命令队伍加速前进,硬是将原本预计的时间再压缩了一半,但仅管如此,路上仍然遭遇了一次比一次凶狠的扑杀。
想来对方见他们快到鲁州,彻底急眼了。
这一路走来,比想象中辛苦的太多。纵然墨锦早有心理准备,但连日来的心惊胆战加上昼夜不停的颠簸,到达鲁州之时,她形容消瘦了不少。
好在她身子骨不算柔弱,又有元烈一行人的护着,倒也没生病,没受伤。
只是如今想来,那日与元烈迷路后,误打误撞走进深山茅屋的半天田园生活,竟惬意的让人格外怀念。
不远处,鲁州城高大坚固的城墙已遥遥在望,直到这时,众人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纵然先前刺杀他们的人里,至少有一半和鲁州的官员脱不了干系,但现在他们既然活着走到了鲁州,那些有着歪心思的人,反而不敢再继续动手了。
毕竟元烈一行人死在路上和死在鲁州地界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可以赖给天灾人祸,大不了抓几波山贼来定顶包,而后者,堂堂王爷王妃若是死在了某位官员的辖区,那么,就算他后台在硬,也难逃九族株连。
因而,鲁州的大小官员自从接到元烈一行人要到来临的消息时,不论高不高兴,皆按最高礼仪守候在城门处。
墨锦掀开马车帘望去,天气晴朗,惠风和畅,蓝天白云下的鲁州城看起来既宁静,又安稳。
但这幅场景不仅丝毫没有让她觉得安心,甚至不自觉的皱紧了眉头,回头看向身后正在闭目养神的元烈,刚想出声,元烈倒是先她开口:“王妃是想说,看着不对劲是吧。”
他的声音透着慵懒,也有着洞悉世事般的冷静沉着。
墨锦点了点头,神色忧虑道:“鲁州遭了这么大的灾,按理说,应该饿殍满地,哀鸿遍野,尽管妾身并愿意见到这幅场景,但绝不可能像如今这般太平无虞,城门口连个灾民都没有。”
就算鲁州城的一众官员为了迎接元烈一行人,刻意驱散了灾民,但他们来的这一路,也不应该一个也没见到。
元烈勾了勾唇角,皮笑肉不笑道:“他们既然没能拦得住本王,接下来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肯定要通通藏起来,只要本王这次什么也查不出来,他们便可高枕无忧了。”
“所以,王爷的意思是,咱们这次,很难看到一些真实的东西了?”墨锦觉得很不可思议,这是天灾又不是其他,藏也能藏得住?
元烈闻言终于睁开了眼眸,里面闪烁着晦暗不明的光芒,“他们费这么大劲儿,无非是怕一些东西见光,这些东西不仅事关他们头上的那顶乌纱帽,更牵扯到诸多利益,你说他们岂能不想尽一切办法遮掩?”
墨锦还想说什么,被元烈摆了摆手打断,“王妃这两日在鲁州城好好休息吧,因为接下来,我们要面对的事情,远不止天灾这般简单。”
当时墨锦还不明白元烈这句“远不止天灾这般简单”是什么意思,但是两日后,她明白了。
她不仅明白了,她还特别气愤!
自从进了鲁州城,当地官员极尽所能,将能网罗的古玩珍宝绫罗绸缎通通拿来孝敬了元烈和墨锦一行人,面对这般奢靡作风,奕王爷什么也没说,全部照单全收,该吃吃该喝喝,似乎不是来赈灾的,倒像是来度假的。
他们被安排住在知府丁西前的别苑,此处园林假山、温泉花园一应俱全。从早到晚,前来拜见的官员络绎不绝,自进城两天后,墨锦愣是连别苑的大门都没迈出去一下,这还真如元烈所言,她可以好好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