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朋友仔(上)
toamy,anold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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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们相识那时候,贰仟年的天空,一碧千里,那种纯净的明亮就像冰镇在深海的一汪晶蓝,蓝的颜色如此层次分明,融不进点点灰色的杂质,虽然也存在着瑕疵,但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我就是在这个美好的年代,认识的你,通过朋友的朋友关系,和你成为玩伴,然后由于搬家,我转到你读书的学校,和你成为同学。你我都知道,你的名字自始至终就不叫amy,但我一点不担心,你会把我忘记。
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南方一个小镇的同一条街道上,你家和我家隔着一千米左右的距离,学校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常常是我在家里等到你来找我,然后我们一起并肩上学去,出门往东走,在第一个路口转左直行五分钟,就可以回到课室。
说起我们的小学时代,并不比现在小学生的学习生活来得幸福。当年,九年义务教育还要交取学习费,中午放学回家吃完午饭又得赶在十二点前回到教室,说是回校午休,其实就是做作业,下午休以后就得收作业,再上个厕所回来就到了上下午课时间,一刻都不能放松下。不像现在,小学生几乎都有三个钟头的午休时间,到下午两点才上课。我偶尔跟后来认识的同学说起我们小学这些事,都会咬咬牙叫嚣不公平,而她们总是云淡风轻冲我笑说,谁叫你出生那么早。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觉得不公平,有时候声嘶力竭喊出声,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加用力地记住,这个时代留在我们当年的映迹,并没有被时间冲淡,而我和你的友谊,也会像刻进彼此同学录记述的文字那样,如果守护的是一棵树,那就让一圈圈的年轮见证我们成长路上的波折吧。我一直觉得,这是我们小时候造过的,最好的比喻了。
后来,我们真的分开了,在初中毕业之后,我去了市区念高中,而你,去了另一个离我更远的城市念中专。印象中我们最后一次联系是在贰仟零七年国庆,你来我家小坐了一会,你说你上的学校建在山顶的地方,出入市区要一个钟头的车程,交通超级不方便,整个人像被软禁起来般,没有了自由。我就说,你真够惨的啊。然后,我们都没有说话,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我们看了一会电视剧,你跟我说再见,走了。
我想,如果当初我能够意识到这将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我一定不会那么言简意赅地期待着还有下一次见面的机会,也不会那么理所当然地相信有些感情是不需要时间来经营就能在葡萄酒瓶里沉淀出迷人花香的。如果我知道这会是永别的前奏,我一定会撇开那些小心翼翼的羞涩和客套,用力拥抱你,就算明知道从此要分道扬镳,我还是会铿锵对你说一句祝福的话,形如,祝你前程似锦,的话。
可是,错过的弥补不了,就剩下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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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们失去联系以后,时间又过去了七八年,而今,我终于毕业,找了一份工作,又辞职了,一个人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回家,即将要告别那个生活四年的城市,心情却平静得如同一面平湖的镜,微风吹过也不会有涟漪涌动,是麻目了吧,真的很可笑,我似乎从来就不曾真正融入过那个城市的氛围,至多也不过是个路过的旁观者而已。
现在越来越觉得时间走得很快很快,一眨眼,回家一个多月,过完中秋又到了国庆,浑浑噩噩,似乎什么都没有做好,距离心中那个梦想的计划,还很远很远,既失落,又自责,我不知我还能为那份恣意的自由坚持多久,有时候,会对着镜子放松一笑,对自己说,失败了也无所谓的话,也不过就是放弃自由的代价罢了。
明天就国庆节了,上班的人,上课的学生,会有很多很多人放假,去旅行的,回家的,高速公路的车辆估计又得堵长龙了。不知道是否会再见到你,又害怕再次遇见你,会把你当成陌生人,擦肩而过。毕竟七八年的时间,是可以把一个人妆饰成面目全非的另一个人。你知道的,我最怕认不出那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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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日子,evan给我电话,说起我们小时候一件事。她说,你,我,elise和她,我们四姊妹,各人骑一辆自行车,一起去我农村的老家玩,我奶奶煮了很好吃的南瓜饭招待了你们。
我在脑海极力搜索这个画面,但记忆依然模糊,不确定是否真有这回事。evan说,那是贰仟零四年期间那个夏天的事。我只记得那时候,白醋和板蓝根的价格被抬得很高,学校不准组织集群活动,连早间操都免了,教室会定期用醋精消毒,还有就是家里总能喝到菜干猪肺的汤水。
贰仟零四年,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个特别的年份。那一年的,夺了很多人的性命,大人们的世界,被搞得人心惶惶。我们还是十二三岁的小孩,对死亡没有概念,就知道玩,理所当然地享受身边亲情的爱,被教导要尊老爱幼,真诚和志趣相投的同学组建朋友圈,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死去的事实。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生命才刚刚开始,死亡如此遥远,能够回想起的快乐,珍藏在我们一起拥有的共同回忆里。
我记得,那是我们小学最后一年时光,四姊妹被分到不同班级,你在一班,我在二班,我们的教室在三楼,而elise在三班,evan在四班,她们的教室则在一楼。因为要准备小升中的考试,我们四个人腻在一起的时间就比以往少了许多。由于你我的教室只隔了一面墙,课间那十分钟,我们经常趴在走廊的阳台聊天看风景。因为elise和evan在一楼,上课日我们便很少找她们玩,只在周末放假,四姊妹才聚在一起,要么去evan家,又或者去elise爸妈在中学的教师宿舍。
在我记忆里,evan一直是个坚强的乐观派。她爸妈常年在外做生意,她是四年级才转到我们班的,平日一个人住在大姑家。我们和她成为好姊妹以后,经常在周末带上功课去她家,一起买菜煮饭,吃完饭搞完卫生,然后才做功课。在休息时间,一起折纸花,将就现成条件做各种有趣的生活试验,例如,把火柴放进肥皂水能看到水分子做布朗运动的效果,用沙子和温水提供暖床让黄豆孵出豆芽来,诸如所有,现间回忆起来,莫不是记录我们当年友情的一幅幅温馨写照。
我不知道你是否仍对我们经历的往事存有印象?仍然记得有一年中秋节,你,我和elise各自和家人敬完月光,便相约一起提着燃烛油的纸灯笼去evan家找她游街灯。仍然记得很多年前那个夏天,我们撑着太阳伞徒步去elise老家的果园摘龙眼,摘李子,弄成浑身汗臭味儿却依然开心满足的样子。之后我们又去了evan远在邻镇山村的老家,旅途中要经过的那座桥,正好遇上河水漫过桥面二十公分深,我们全把裤脚卷到膝关节以上,把鞋脱了提手上,然后互相搀扶着过河。当时,一辆摩托从你身边驶过,速度虽不快,但飞溅起来的水花还是溅湿了你的半边裤子,过桥之后,你执着湿裤子的边角来回扇动,口中不停骂那个骑摩托车的瞎了眼,之后自怨自艾说自己出门踩的运。就这样,全程只有你一个人一来一回地愤愤不平,自言自语,把我们所有人都逗乐了。
说真的,或许连你自己都没察觉,你很多时候的很多言行举止,带着满满的正能量,通过天性里幽默开朗的方式,正有意无意地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某些情绪。你是大家的开心果,是个具备喜感的人物,哪怕要你扮演丑角,你也甘之如饴。这就是我认识的你,对人对事毫无掩饰的厌恶和愤恨,是那样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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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就不能。我做不到像你这样坦荡率真的活着,敢爱敢恨,似乎生命就只有积极向上的阳光。如果这样的你是人,那我一定是那个躲藏在黑暗中的鬼,心中藏有许多秘密,没有分享也没有发泄,它们就越加猖狂地侵蚀我的理智,心脏开始慢慢变质腐烂,越来越觉得自己恶心至极,曾经真有生发极端可怕的念头,想拿起水果刀,捅自己一刀,无可救药地走向毁灭,就算是解脱了。
只是到了现在,我再怎么不惜命,也不会想到自杀轻生这条路。或许是生一场大病之后就对死亡恐惧了吧,终于认识到,人自一出生就不只是一个人活着那么简单的道理,爱与被爱都一样责任重大,所以,有些人选择苟延残喘的生活方式,也只是无奈。
最近总是失眠,状态不那么佳,总有预感,会潜意识选择性地遗忘掉一些往事。关于我们的许许多多的回忆,我很怕我再不用力地记起,它们就会随时间流失掉,因为我越来越不相信命中注定的缘分了。错过了和失去的,都不会再回来,这是我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算是深刻的生活经验,机会真的只有仅此一次。
我想和你说的是,在高中最后一年,我喜欢上了一个比我小的男生,第一次尝到了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见面会紧张,说话时面红耳赤,见不着会失落,看见了心里像乐开了花的心情,大概就是晦涩的爱情原型吧。可是,我所谓的骄傲最终说服自己选择沉默,没有表白,然后用了大学四年的时间,从喜欢,期待到恨,最后终于释然,放下了对他的感情。
真的很傻吧,居然会有人拿一份虚无的感情活生生折磨自己四年。你不知道这四年来,我把自己关起来,别人走不进我的世界,我又不愿意走出他的世界,这样反复纠结地挣扎,到底有多痛苦。
你说过的,爱情本来就是一株带刺的玫瑰,手心抓得越牢,一颗心就极可能被伤得体无完肤。可是,我并不后悔选择了血淋淋的痛,只为寻求那点玫瑰的香甜,甚至乎把自己置身在绝望的死胡同中。
不过,对现在的我来说,喜欢过的男生已经成了过去式,断了一切联系,也不会心存希望和想念,会对自己说,再也不要做那个堕落情网的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