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微风习习,十月的清平乡四围山高云静。我没有山村兄的文笔,没有他那细腻的感触,若是有的话,我想此刻我能够描绘的将是另外一番景象。
我和阑珊走在路上,刚出了屋子大院,阑珊便走过来挽着我的手臂并行走,——在于她,似乎这个举动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我却十足有些不自在,就像身上爬满了黑色的长脚蚂蚁,弄得满身麻痒难受。
虽然我见过了大街小巷这样亲昵的动作,但说起来,至于我自己这却是为数不多的一次。当阑珊挽着我手臂的瞬间,从她手的肌肤的触动开始,一股暖流便涌动我身上。
我想起了几次和山村兄关于这个问题类似道德似的谈话。当我们彼此问对方,为什么我们总是放不开时,山村兄给我一个别开生面的对答。
“你知道为什么女孩喜欢挽着男人的手臂?”山村兄有些似笑非笑的慧黠地问我。
“女的喜欢男的呗。”我不假思索的回道,觉得这个问题简直就是脑残。
“照你这样说,女的喜欢男的就喜欢挽着男人的手臂,那为什么男人喜欢女人却不挽着女人的手臂呢?”
“男的也有吧!”我想了想,才意识到他问得有点狡猾了,一想到男的挽着女人手臂走在大街上的情景就觉得这男人也太娘了。但也不想就此认输,不过回答的语气也就忽然变的有点模棱两可。
“那你语气怎么那么不确定啊,哈哈!我跟你说,要是你敢挽着女人的手臂跟着女人在大街上走,我告诉你,你这辈子估计都完了!这叫什么,你知道不?”山村兄盯着我,开怀大笑起来。
“心理变态!呵”我也心领神会的笑了起来。
山村兄收了笑容,摇了摇头,“错,我跟你说,其实这也不叫心理变态,只是社会不认可这种方式而已!假若再过一百年或者更长时间,这种行为也可能被大众认可,就像同性恋现在逐渐被接受一个道理。”
“这还不变态啊,我就觉得同性恋心理有点问题!”
“你这就有问题了,同性恋撇开是不是心理问题不说,同性恋其实也只是相爱的方式与人不同而已。当然了,这还涉及到的是我们对于这种方式是否接受这个问题。”
“反正我是接受不了!你说,同性恋这样的方式,怎么传宗接代啊?”
“是否接受这样的相爱方式,根本的问题是跟时代的道德善恶观有关。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道德标准,善恶也就各有区分。我跟你说,你我的道德观很传统,很保守!”
“我觉得这样挺好啊,你说男男和女女在一块,那怎么过呀?尤其是那个,怎么解决呀!而且几千年的传统,孔夫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谁来弄啊?”
“人家怎么过,这就不用你操心了,人家有人家的过法,你还是过好你自己吧!呵,人家想要孩子,现在都人工代孕,还有专门捐精的!不过呢,鉴于你缺乏这方面常识,你要了解这方面,可以找个充气娃娃先试试!哈哈”山村兄跟我说完,揶揄地大笑了起来。
“得了吧,我可没那嗜好,想想就觉得不舒服。我脑子可没秀逗!你也差不多,先自己买个吧!”我反唇相讥,也乐了起来。
“哈哈,我跟你说,这是你个人的道德观问题,可别用你个人的道德观去衡量别人的生活价值。那个英国作家毛姆同志曾经就说,‘人的善恶观是暂时的,因此良心也必然具有相对性。一个人在一个时代会因没做某件事而良心不安,而在另一个时代会因做了而后悔不已。’我觉得这话说得很对,假设现在你牵着女人的手臂觉得很娘气,等过了百把十年,人家觉得这才叫潮流。就像我们上高中的时候,看到那些情侣偷偷开房一样,那都是一回事。”
“你这样说,感觉我好像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你这说得没错啊,我俩都是传统的山里人,你还不信这个!我们的道德观需要更新换代!我想起以前干了很多蠢事,跟你一样也不太接受这个时代的道德观,初中时看别人大街上亲吻打kiss都觉得新奇,谁知道在欧美那是家常便饭。你看看现在吧,到处都是现场直播,这改革开放才多少年啊!你再回清平乡看看,连初中生都懂得打胎的重要性了!所以,用句现在时兴的话,咱们out了!哈哈!”
山村兄几次三番说我们比较传统这一点我原先还暗地里否认过,但后来似乎也渐渐感觉到了自己和同龄城市朋友在处理两性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差异,其实我们身侧不乏靓丽的女孩,我们却按照传统乡村的道义方式拘束的生活着,并没有过分的暧昧,甚至与入眼的女性发生直接的肉面层次的关系,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对于长期处于单身的我们来说,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尤其我在金婵娟的屋子里住的那几年,没有人会认为我们还保持那份同门的干净。“既然都住在一个屋檐下,而且只是两个人,一男一女干柴烈火,那还有什么事不做的呢?”很多好友带着满眼不信半揶揄半调侃地瞪着双眼珠子对我说。
有的话更刺耳,——都现代社会了,为什么还这样保守,太不近人性了!爱玛,你是不是从西藏转世过来的大活佛啊!面前摆着校花金婵娟这样如花似玉的女神,还坐怀不乱,装逼装泥煤啊,累不累啊。你知不知道神马叫近水楼台先得月,你不下手别人把机会留给别人啊,占着茅坑不拉屎这是对全体华航男生的犯罪!
在所有的质疑中,只有山村兄相信我,而且非常笃定。
他的理由很简单,“我理解啊,我们两个的道德观还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因为那个时候,很多周围的朋友还撺掇着他潇洒走一回,——山村兄周围群花拱月,到处都是资源,但终究他并不怎么放得开。
后来山村兄教我学会了一招应酬,若是实在不想改的话,就是各种托辞外加不必搭理。“他们怎么说都无所谓,只要自己觉得心安理得就好。”我便常常以这样的回答来应对别人的质疑,这成了一种社交的生存哲学。
一路走着,阑珊挽着我的手,不时侧头跟我聊着白天拍的照片和摄像,然后还说我今天酒宴上喝酒,几个兄弟给我碗中倒的水也太多了,从镜头里数,都快有十斤了吧,而且我还表现得如此豪放,拿到嘴里就喝,两人为此不免放声大笑起来。
笑声惊动了夜,只听从梦花溪边传来了青蛙的叫声,也传来蛐蛐的清唱,还有几只夜蝙蝠似乎在寻找归路扑簌簌地飞到田间去了。
我走到街上,见到洪民的时候,他穿着一身休闲T恤正在八0酒吧里K歌。洪民有几个外号,一个叫烟筒,一个叫鬼蛋。初一的时候,他父母都去外面打工挣钱了,和公婆在家的他从几个初中辍学调皮捣蛋的孩子那里学会了抽烟。由于家里没有钱,他便自己用竹筒造了一只精滑的烟筒,用磨砂纸打磨得非常精巧。夏末还跑到烟花堡去拣别人种的烟叶子来晾干切成丝,悄悄储存在家里,然后每一个周都会带一卷到学校的后山去偷偷吸,搞得像地下党员似的。
那时由于寄宿,傍晚下完课无聊的时候他便叫我去后山吹牛,反正我闲得慌,跟他聊天也是一大乐事。可以天南海北的聊。每次聊的时候,我都见他那神秘的精巧烟筒,犹如拳师拳不离手,——这只烟筒被其他捣蛋的烟民学生屡次寻找过,有的还来问我,烟筒的烟筒在哪呢?我才知道洪民有了个大名鼎鼎的绰号叫“烟筒”。可我也不知道啊,一个多学期过去了,那些烟民都没找到洪民烟筒的藏身之处,堪称神奇——每次无聊吹牛,只见洪民蹲到石头上,弯着腰,嘴凑近烟筒嘴咕噜噜的吸几口,然后见烟枪上的烟丝火点由亮红变暗又变亮红,他便扬起头,从那双鼻孔快意地吐出两股腾腾袅袅的烟云来。
后来,由于他烟瘾实在太大,他抽烟的事终于纸包不住火,被班主任知道了。具体的原因是他嘴里的烟味实在太浓,怎么漱口也无济于事,晚自习进到教室,被值班的班主任闻到了,把他叫到办公室,狠狠训斥了他一通,骂他是“鬼蛋”,说来学校不好好读书就是糟践家里的钱,“你父母希望你这样吗,辛辛苦苦在外挣钱容易吗,你不好好学习就算了,还抽什么烟!到时得了一个肺结核,去哪找钱医去!”
洪民那次被骂哭了,烟筒也上缴了,不过被弄了个稀巴烂——被他自己踩烂的。而鬼蛋和烟筒的绰号却是不胫而走。其实我知道,洪民心地很善良,他实在是在家太孤单了,对于未来也太迷惘。而能够让他摆脱这一切的,抽烟是他找到的暂时能够发泄和突围的一种方式,也是他从中找到自己的一点存在感的方式。所以,我十分理解和同情他,因为我们都有过出乎同龄人的孤独。我因此从没嘲笑他这样的顽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