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秋佳节渐近,黑衣男子在出发前先带着何骏晨去附近的集市置办货物,始知道他原来在这繁嚣的市集内开有一家书店,名为“兴华书店”。
兴华书店?他如此的不平凡,却是一间书店的老板,内情确是匪夷所思!
黑衣男子曾对何骏晨解释道:兴华书店乃是取“振兴中华,自强不息”之意,眼下中原大地看似强盛,实则充满内忧外患,万众无法一心,外族虎视眈眈,长此以往恐有亡国之虞,所以他开这家书店希望以圣贤之言规劝世人,让世人觉悟。
但黑衣男子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想法不啻于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
朝廷官员骄奢淫逸挥霍无度,黎民百姓流离失所衣食无周,这又岂是几本书就能改变得了的?
在出发前,黑衣男子先带着何骏晨去了何义山的墓前祭拜。
当时事发突然,何骏晨之前两度爆发体内的剑气,腑脏受损严重命在旦夕,黑衣男子为了不让何义山暴尸荒野只有将他就地掩埋。
何骏晨双手抱膝坐在墓碑前,将身边最近发生的奇事如高山流水般从心里倾诉出来。
以前听村子里的老人闲聊说过,说给阴间人的话,心里想着,对方就听得到,说出来,会给阴差听了去,说不定还会亡人招来祸端,所以少年坐了很久,唯独没张过嘴,没流过泪。
“想哭就哭出来吧。”黑衣男子出声道。
何骏晨恍若未闻,折了几根树枝插在坟头上,又在碑前摆了几块石头。
黑衣男子的脸上虽然看不见表情,但还是可以听见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似乎也是在为何骏晨的遭遇痛心。
脚下寸地,头顶高天,无声无息,有大悲伤。
……
潺潺秋雨,已伴随凋零的花瓣和树叶渗入了深深的泥土中。细密的雨点儿敲打着席棚,散出一层薄薄的烟雾,棚上的雨滴滑下来,晶莹地散落在地面上,跳动的影子清晰地映入眼帘。一种寒气从远到近、从头到脚升起,不禁打了个激灵,周身的倦怠悄悄远离,让人格外清醒。
茶棚不大,只摆了四张桌子,一张桌子能容四人,此刻棚内已有了十二三人。
他穿着一袭青衫,撑着伞,缓缓步入茶棚,来到一名同样身穿青衫的佩剑男子面前。
他收起雨伞,缓缓笑道:“这位朋友,可否让在下暂歇片刻。”
“请便。”
“不知兄台欲往何处方?”
“访友。”
“哦,可我观兄台行色匆匆,满面愁容,根本不像是去与友相会,倒更像是……”
男子手按剑柄,道:“像什么?”
“赴、死。”
“死”字甫出,青衫男子拔剑出鞘,凌厉剑气随之而出,誓要将面前之人与木桌一道劈为两半。
然而对面那人已于长剑出鞘的瞬间朝右后方闪电般的掠出五丈,更已气劲带动一旁的雨伞,使其在空中打开后飘落自己手中。
剧变突生,周围的茶客包括茶棚老板瞬间作鸟兽散,以免遭受池鱼之殃。
持伞男子淡淡问道:“【潇湘剑雨】程立风?”
程立风道:“不错!你是何人?”
持伞男子微笑不语,将手探入怀中,扔出一张字帖。
程立风接住字帖,赫然看见字帖上用朱砂圈着一个“一”字。
程立风大惊,皱眉道:“啊!你是拂衣榜的杀手!“十步杀一人”中的一,【一剑无痕】范庸?”
范庸冷冷道:“不错。”
“是什么人叫你杀我?”
“明知故问毫无意义。”
“好!”程立风将剑指在胸前,道:“早就听闻拂衣榜杀手来无影去无踪,杀人无形无迹,我程立风今天就要打破你们无人不杀的神话!”
范庸语带讥讽道:“嗯,我也希望你能做到,只可惜……”
不带范庸语毕,程立风已是一剑递出直取范庸咽喉。
范庸不慌不忙,头颈一偏躲过来剑。
程立风眼见一剑落空不待招式用老当下朝其右肩转刺为劈。
范庸身形急转,朝左后方急退而去,程立风不给其丝毫喘息之机,紧跟着朝范庸退去的方向挥出一道半月剑气,横贯四方。
但范庸也在后撤的同时用足尖在地面积水上掠出一道浪花,无数水珠在范庸内力带动下犹如箭雨一般直扑半月剑气。
而程立风在二者交汇之前已经一跃而起朝范庸头顶一剑劈下,无视剑气和雨箭在身后交拼发出的爆响,意在拉近自己与范庸的距离,他坚信久守必失,只要不给范庸出手的机会,就一定能打败他。
此时范庸退势已缓即将止住身形,熟料他足尖再次点地又倒飞数丈,速度比之第一次只快不慢。程立风不但一剑落空,更是又被拉开了距离。
程立风豁尽全力,剑快步更快,剑花在范庸胸前狂绽,但剑尖却始终与范庸差了半寸,半寸之差,天壤之别。
其实比起范庸,程立风自己的处境更加危险,只要他细加观察就会发现范庸每踏出一步地上便会长出一柄水剑,而水剑长出时与程立风的脚掌仅差一厘。
百招过后,范庸“呼”的一声凌空倒飞出去,蜻蜓点水般落在一柄水剑的剑尖上。
而程立风也如梦初醒的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于一座尖刀阵中,更糟糕的是他并无法像范庸那样立于剑尖之上,意味着他已寸步难移。
范庸这时已如苍龙出水般高高跃起,来到被困于阵中的程立风的正上方,与之随行的还有无数雨点。
漫天大雨受其内力裹挟,围绕着范庸形成一道巨大雨龙卷,范庸轻声道:“可惜你做不到。”
范庸以己身为剑身,以足尖为剑尖,如银河倾泻轰然朝程立风碾压而去,如投巨石入小湖,数百水剑连同程立风的血身瞬间爆散,尸骨无存。
雨收云散,范庸本欲转身离开,回头之际却猛然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原来那座茶棚中的人并未全部离去,而是还剩下一大一小,一个黑衣男子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
范庸作为一名杀手,多年在生死边缘徘徊的直觉告诉他,这名黑衣男子绝不简单,他决意要会一会这个男子!
看到对方朝自己这边走过来,何骏晨当场慌了神,刚才那血腥一幕已经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虽然他知道黑衣男子的武功也很高,但和那个范庸相比如何他却不敢打包票。
何骏晨不安道:“黑衣叔叔,他过来了,我们怎么办?”
黑衣男子品了一口香茗,淡淡道:“不怕。”
说话间,范庸依然立于桌前,冷道:“阁下好定力。”
黑衣男子不语。
范庸眉头一皱。
此时,一颗水珠正好从茶棚顶部的破洞处滴下,范庸神色一凛,将一股无形剑气注入水滴,得到剑气驱动的水滴闪电般朝黑衣男子激射而去,就连不懂武功的何骏晨也听到了破风声,可见那滴水珠的杀伤力绝不亚于一支满弓而射的箭矢,甚至更强!
何骏晨眼睛瞪得像铜铃,不过他不是惊讶那滴水珠如何厉害,而是在何骏晨听到破风声的同时,那滴水珠就已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
事实上,那滴水珠也的确是被蒸发掉的。
何骏晨不明所以,但并不代表范庸也看不出来,他亲眼见到水珠即将穿透黑衣男子的咽喉时,黑衣男子呼出一口热气,正是这口热气将水珠瞬间蒸发。
“敢问阁下高姓大名。”范庸的额头上也流下一滴水珠,但他的声音已不再有方才的气势。
黑衣男子这次并没有沉默,“作为一名杀手,你不该如此多言。”
“后会有期。”范庸冷哼道。
范庸走远后,何骏晨迫不及待地惊叹道:“哇,黑衣叔叔你好神啊!”
黑衣男子的声音中并无丝毫得意之色,反而语带忧伤,“江湖本来就是个危机重重的险窟,像刚才那样的事几乎每天都有发生,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倒宁愿做个普通人。”
黑衣男子说完后起身上路,并没有打算留给何骏晨思考的时间。
何骏晨一愣,旋即明白黑衣男子的这番话也是对自己说的。
他又想劝自己放弃习武,他又想劝自己放弃报仇,可是,为什么黑衣叔叔却不明白?报仇才是他生存的目的!
当日何义山死后,他的一生本应随之而去,他至今仍苟活,只为报仇!
为了报仇,他不知应干些什么?倘若不能报仇,他再活下去又有何用?
他自知今生今世,绝对不能当回一个寻常的小孩!他早已不是小孩!
枉费他对黑衣叔叔满情期望,然而他私下忽然感到,人生在世是多么的孤立无援!
一切都不可靠,惟一可靠的人只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