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白纱是这个女人的面纱啊,程煜揉了揉自己头坐了起来,听着女人拼命地夸男人医术的高超,旁边还有一个臭小子满脸哀怨的看着自己。
地府应该不长这个样子吧,程煜记起在他昏迷的前一刻亲眼看着劫匪把剑刺进了自己的心脏,可比他娘揪耳朵的时候痛多了,那时他还想着如果到地府发现娘还没有投胎的话,一定要好好的孝敬她老人家,还是娘最疼他了。
可现在他的胸口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心脏的跳动也十分有力。所以他这是没有死,被这几个人救了?程煜掀开被子看了一眼裤子,然后发出惨烈的叫声:“我的血参呢!”
前后共有两批劫匪对他们护送的血参感兴趣,第一批人还会礼貌性的说点客套话,但话里话外无非是留下血参,他们就放镖师们走。镖头刚打算问问劫匪是哪条路上的,探听一下虚实,便又有一批人跳了出来,二话不说的就与第一批人打了起来,最后也波及到他们。
在他倒下的那一刻看到镖头死了,他几个兄弟也都死了,那两波人抢着他们做的假人参跑远了,他还笑话这些人都是傻子,现在它变成傻子了。程煜盯着严杏霖和程斯安说道:“是不是你们把我的血参抢走了!”
“没有。”严杏霖指了指程煜说:“血参还在你那里。”
程煜闻言摸遍了自己全身,喊道:“骗子,根本就没有,快点把血参还回来,不然我……”
“是在你这里,不过是在你自己的肚子里。”严易迁像个怨灵一样站在程煜的背后悠悠地说,这人谁啊,在他躺着的时候一直都是安姐姐衣不解带的照顾他,最后为了救他爹还把血参做成药喂给他。现在还对安姐姐大呼小叫的,如果不是安姐姐一直在这里看着,他早就打过去了。
程煜按着自己的肚子说:“你什么意思?”
“一般人的心脏被人开一个洞早就死了,也就是你小子命硬能撑到我把血参入药。所以它早就被你吃了,你能活着都是它的功劳。”严杏霖上下打量着程煜,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这个药效比他想象中要好,果然是一个好东西。
程斯安凑到严杏霖的身边说:“对不起啊,阎叔叔,让你的血参就这样没了。以后我会赔你一根更好的。”
“这件事先放到一边。”严杏霖继续用热切的目光盯着程煜,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
程煜被看的浑身不自在,用被子严严实实地裹住自己,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想要干什么?”这眼神就像是翠红楼里好色之徒看到被逼良为娼的清官,他可卖艺不卖身的。
所有的丹药做出来以后都是要被人吃的,区别在于试药以后的成果。严杏霖还是用血参做成了成仙丹,让程煜脱离了肉体凡胎,胸口处的伤不再是致命伤,再辅以其他的丹药,终于让他一日一日的好了起来。
现在他最关心的事情就是,程煜究竟有没有像书上说的那样成为了第一境界的人,并且有了深厚的修为底蕴。
“你现在感觉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变得耳聪目明,力大无穷之类的?”严杏霖问道。
程煜没有好气地说:“你是卖大力丸的?我现在就觉得很生气,快把血参还给我!”
“笨蛋。”
程煜又转头看向严易迁:“你们这些小偷凭什么骂我!”
“他没有说话啊。”程斯安提严易迁辩解道。
“我是在用灵气传播的话,他能听见证明他的确是第一境界的了,至于是什么程度的我就不知道了。还有你不要再鬼哭狼嚎了,你现在已经是个修士了。用一根血参不仅把命换回来了,还有了修为,不知道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别捡了便宜还卖乖。”严易迁没好气地说道。
程斯安也在一旁搭腔道:“对对对,你听过修真界吗?你可以修仙,拥有无穷的寿命和无边的力量,然后称为修真界的大英雄。”
严易迁的眼神更加哀怨了,安姐姐你对我都没有这么高的期愿。
听到修仙程煜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才说道:“你们这些骗子,不只卖假药,还装神仙。你们再不把血参还给我,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他躺倒在床上,誓要和床粘在一起。
“不是的,你听我解释……”
严易迁拉住了程斯安,拖着她向外面走,还一边说道:“安姐姐,我们还是出去吧。这些事情让我爹解释就行了。你这几天一直照顾他都没有好好吃过饭,我们去吃饭。”
“可是,”程斯安还想要说什么,“诶诶,你慢点我要摔倒了。”
严易迁把程斯安拉走以后,屋里便剩下程煜和严杏霖大眼瞪小眼,瞪着瞪着严杏霖又冲着他一笑,让程煜感到更冷了。
半晌他才说道:“血参真的被我吃了?再也没有了?”
“也不能这么说,血参是没了,但它的药效还在。”程煜听到这句话后感觉他又看到了希望,用亮晶晶的小眼神望着严杏霖,严杏霖不负众望地说,“只要把你整个吃了就行,血参的药效现在遍布你身上的各个角落,吃了你就相当于服用了血参。”
这个人果然是逼良为娼的恶人,程煜往床里挪了挪,然后大声喊道:“你们再不把血参还给我,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严易迁把程斯安带到了厨房,他们这一路上带着程煜躲躲藏藏,就怕那些修士再追上来。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还要照顾一个病号,好不容易等他醒了,居然还想赖着他们不走了。
哪怕程斯安在这里和他坐在一起吃东西,还会频频回头朝着那方向看,所以这个人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滚走啊。
“安姐姐,你认识那个人吗?我看那个人好像也不认识你。”
程斯安吃东西的动作慢了下来,她是曾经听人说过她爹以前是一个走镖的,因机缘巧合才入了仙途,只是她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的程煜依然是个镖师,而且似乎还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只是这样的话,让爹教导严易迁是根本不可能的了,说不定现在他还不如严易迁呢。
“他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他啊。而且我们早晚都会认识的。”程斯安说。
严易迁不依不饶地接着问道:“那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哎呀,这不重要。”程斯安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跟严易迁解释这个问题,总不能实话实说吧。
这还不重要,那什么重要?严易迁嘴巴撅得老高:“等他彻底好了,我们就把他送回去吧。”
“那可不行,现在不止是那些修士认为血参在他身上四处找他,就连他所在的镖局都以为他是串通了外人杀人劫镖,谁让这次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失踪。他现在是哪也去不,如果离开了我们大概不出几米便会身首异处。”程斯安担忧地说,可当时那种情况又不能让阎叔叔多救几个,毕竟血参只有一个。
果然,安姐姐不想让那个男人走了。这个男人有什么好的,擦掉血迹后是长得不错,但他长得也不赖啊,虽然现在比他高了一头多,但他还能长啊。说话还那么得吵,一定不是个温柔的人,而且年纪还不小了。最主要的是,会把东西藏在那里的人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
一想到程斯安可能会喜欢上这种人,严易迁的心都要碎成渣渣了。他自虐地问:“那安姐姐你喜欢他吗?”
程斯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当然喜欢他了。但我也喜欢你啊,这几天一直不高兴,是不是因为我和阎叔叔都在关注他,而忽视了你?放心吧,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小迁,不要再闹小孩子脾气了。”
严易迁的心碎了一半还剩下一半:“那……”你是喜欢他多一下,还是我多一些。
程斯安将碗筷放好,说道:“我吃完了先去看看他,但愿阎叔叔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情来。你接着吃吧,碗筷先放在这里,一会我来洗。”
剩下的那半个心随着程斯安的离开碎成了几千片,风一吹便不见了。
在程煜觉得屋子快要变成寒冬,恨不得再往身上添一床被子时,程斯安终于带着阳光走了进来。
太好了,女人心肠软,打开始这个女人就一直关心他,一定不会放任这个冰块恶人吃了自己的。程煜终于对程斯安露出了第一个笑容,还亲切地说:“你终于来了。”
程斯安也很是受宠若惊,连忙说道:“嗯,你饿不饿?我给你做点清淡的。”
“你做什么不清淡?”严杏霖往程斯安身后看了看,发现她的小尾巴不见了,“你们不是去吃饭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担心嘛,就吃的快了一些。”程斯安回答道。
“所以你就扔下了他一个人跑回来了?”严杏霖无奈地说,“我去找他,省的他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无助的哭。”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