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从东城出来的官道,东城是靠近边疆的唯一的大城,也是通向京都的必经之路。每年东城向京都进贡都是走的这条路。
现在正值正午,日光暴晒,程斯安他们也走在这条路上。
严杏霖用手遮住太阳说:“他们已经走的这么快,都要到京都了?”
程斯安说:“这里离村子又不太远,我们打探消息又浪费了点时间。要想到京都还要再过五六个城池,路还长着呢。你放心,我们绝对能把血参在被送进京都前截下来。”
经过多方的打听,他们终于知道了血参的下落。血参的确是被一个普通的药农采走的,然后高价卖给了当地的乡长。当他们找到乡长的时候,发现他又把血参卖给了县长,然后再这么一层层的追下去后,发现最后血参落在了东城城主的手里。城主又想把它送给远在京都的可以见到皇帝的上级,希望上级可以在皇帝面前多为他美言几句,早日把他调离这个荒凉的地方。
严易迁在一旁插嘴道:“放心,就算是赶不上也没关系。按照这个方向发展下去,估计最后血参会被送进皇宫,大不了我们就进宫呗。爹你说不定还能混个御医当当。”
“然后你进去当小太监,你安姐姐进去当贵妃?听起来是挺不错的,你答应我就答应。”严杏霖说道,“哼,我可不是那些沽名钓誉之辈,而且皇宫里能有什么啊。”
又一次在和爹斗嘴中败下阵来,严易迁郁闷的撇起了嘴,偷偷看向程斯安。
安姐姐才不会进宫嫁给那个没有节操的老皇帝,他有那么多的老婆,一定不会好好对待安姐姐的。要嫁也是要嫁给……嫁给更好的人,他会亲自帮安姐姐把关。假如一直没有找到那个人,安姐姐就可以不嫁人了,但她也不会寂寞,因为他会一直陪着安姐姐的,永远永远。
严杏霖看到突然开始傻乐的严易迁,嗤笑了一声。这个傻小子无非又想到要当这个安姑娘一辈子的护花使者了,说不定还想着安姑娘以后有孩子了,他还要爱屋及乌的一起保护。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安姑娘据为己有,还以为身体长熟了脑子就能开窍了,没想到他还是高看了这小子。
恐怕只有哪天安姑娘带着一个男人过来,说她喜欢他,易迁才会发现他对安姑娘可不止是那些表面的师徒情和恩情。
他叹了口气,然后眉头一皱,抽了抽鼻子:“不太对,前方有血腥气。”
“快过去看看!”
“嗯!”
三人跑了几百米后,便有更浓重的血腥气飘了过来,前面至少横尸了十多个人,还有一个倒地的车子,车子上有一个被砍断的旗子,大旗铺在地上,上面早沾满了黄土和血迹,但还是能看出来上面有一个“镖”字。
看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应该是分为三波,最多的一波人身上的衣服和旗子是一个颜色,上面也绣了一个“镖”字。剩下两波的人死尸较少,但是从尸体上的伤痕来看,他们生前的打斗很是激烈。
“这就是被东城城主请来押送血参的镖局吧。”严易迁仔细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上的尸首,“剩下的两波人应该是跟我们一样追着血参过来的修士。”
他指着一旁的小路说:“那边有血迹,还有几个脚印。应该是有一方拿到了血参,可身上却受伤了,剩下的一方就追了过去。完了,修士比皇宫还难对付,我的参须没有了。”
程斯安悄声对严易迁说:“我的病已经好了,不用血参。”
“那也可以留着未雨绸膜,有备无患啊。”严易迁反驳道。
对血参最为执着的严杏霖却一言未发,他看了看翻到的马车,又看了看那些修士留下的逃走痕迹,最后抽了抽鼻子,走到了严易迁检查的尸体旁边。
“怎么了?”程斯安问道。
严杏霖对着程斯安做了一个不要说话的手势,然后蹲下身子朝着尸体的裤裆摸去。
“啊,你神经病啊!他都已经死了,你这是要干什么!”见到严杏霖把手伸进去后,程斯安立刻羞得转过去身子,阎叔叔真是越来越变态了。
就连严易迁的声音都可是颤抖了:“爹,你干什么呢,死者为大。而且、而且你以前对这个东西也不感兴趣啊。”
程斯安把捂着眼睛的手放了下来,偷偷地把头转过去,又看到严杏霖从尸体的裤裆里掏出了一个红红的东西,吓得又差点尖叫起来。
“哈哈,终于被我找到了。算你小子会藏,但还是逃不过我的鼻子。”严杏霖兴高采烈地举着血参说道。
严易迁跟着程斯安一起沉默了,半天才说道:“好吧,这个参须我不要了,整个都留给你了。”
“藏哪不都是九百年的血参,他要不是藏在那里,哪还有我们的份。为了保证护送财务的安全,镖局经常做一个表面上的镖物,这个是用来迷惑劫匪的。还有一个暗地里的镖物,这才是真的。恐怕那些修士追的就是假的,才让我捡到了一个大漏。”严杏霖也不嫌弃之前血参待过别人的裤裆,直接藏进怀里,“快点走吧,一会等他们发自己被骗了,一定会追回来的,到时候就没那么容易脱身了。”
程斯安着实佩服这个把血参藏进裤裆里的镖师,这个地方,还有血参的大小尺寸,倘若不是阎叔叔有一个好鼻子,还真没有人会发现。
她这一看才发现,虽然这个镖师满脸的鲜血看不太清相貌,但真的很是面熟。
她掏出了手绢,擦了擦他脸上的血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许久才尖声喊道:“救命啊!死人了!有没有大夫啊!出人命了!”
“你在鬼哭狼嚎个什么,一会再把那些人招来。”严杏霖恨不得捂住程斯安的嘴巴,不就是少了根参须嘛,至于这么大的动静吗。
严易迁也不满地说道:“安姐姐,那是我送你的手绢,你怎么用来给别人擦脸呢?”还是一个会把血参藏进裤裆的人。
程斯安看到严杏霖,不管三七二一的把他拉了过来,指着镖师说:“快快,快点救他啊!你不是很厉害嘛!”
严杏霖嫌弃地瞥了一眼说:“再厉害也治不好死人,药傀儡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做的。”
程斯安也不管镖师身上的血污,直接爬到他的胸口,接着又探了探鼻息,欣喜若狂地拉住严杏霖的手说:“他还有气,还能救,快点救他啊!算我求求你了!”
“求我救人的多了去了,我要是每个都答应,这世上要多上多少人。不救。”
程斯安生气地甩开了严杏霖的手,怒声说道:“庸医,什么不救我看你是救不活了。从天齐门出来的时候还夸下海口,说自己是阎王爷。那些人是你杀的吗?杀人杀不利索,救人也不干脆。直接说你医术不精救不活不得了,我也不会怪你,毕竟这种情况放到哪个医馆,人家都不会救,毕竟救不活了。你跟他们也没什么差别!”
严杏霖被气笑了:“激将法?很好,你成功了,我救。他要是不能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你面前,我跟你一个姓,然后砍断双手再也不行医!”
他掏出一个药丸塞进镖师的嘴里,朝着严易迁喊道:“过来帮我抬人,倘若他在被我救治前被你颠死了,惟你是问!”
听到严杏霖许下的重承诺,程斯安松了一口,腿软的都站不稳了,可还要手忙脚乱地帮严易迁抬人。
严易迁见到程斯安从刚才的咄咄逼人又恢复到以前模样,问道:“安姐姐,这是什么人,你认识他吗?”
“你就别问了,总之,他对我很重要很重要,绝对不能死。”刚刚经历过一场生死关头的程斯安有气无力地说。
程煜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死掉的娘提着他的耳朵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吗?那些说什么修仙的人都是骗人的,他们都是大骗子,你千万千万不能修仙,知道吗?!”
“娘,疼疼疼。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不会修仙的,您就放心吧。我这次不就是来跟您走的吗?”程煜嬉皮笑脸地说,“您那边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
“哼,我在这边过得清静,才不愿意看管你这个皮猴,给我滚回去!”
程煜的娘拉着他的耳朵把他扔了出去,然后他就醒了,接着他便看到一张白色的纱漂浮在他的眼前。
“醒了醒了,他真的醒了。”程斯安开心地喊道,还不忘了把夸严杏霖的话像倒豆子一样都倒出来,“阎叔叔,你真厉害!我要跟你说声对不起,您就是医神,阎王都没有你厉害,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白骨生肌……”
严杏霖打断了程斯安的话:“行了行了,这些话我听腻了,他们都比你会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