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金义镇,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舒服的客栈,般岳如释重负,赶紧下马。
含笑不会使用马镫,仍旧是用手趴着马身下来。
她的脚在半空中探着,半天够不着地,穿了靴子脚底又找不到感觉,险些摔倒。
般岳赶紧扶住她。
“谢谢。”她尴尬地笑,“马实在是太高了。”
般岳本想说,你的骑马教练竟如此误人子弟,怎可教你这般上下马!
但是一想自己接下来就要与她成陌路人,何必多言?
他让店小二把马牵走,领着她迈入殿堂。
“二位官爷,住店还是打尖?”老板娘立即热情地迎上来。
“上房两间。”般岳吩咐。
“甲字上房两间——”老板娘大声唱着,视线从般岳的脸上移到含笑的脸上,又从含笑的脸上移回般岳的脸上。
以她阅人无数的眼睛来看,那位高大威猛的军官无疑是个正宗的帅哥,可是那位瘦小的士兵,是男人吗?也太秀气了吧?
当然,她捂着嘴笑起来,男人比女人还秀气的并非没有,或许那位军官有特殊的癖好也说不定。
般岳原本计划把含笑送到这里就返程,压根儿没准备住店,但是路上遭遇了埋伏,他改变了主意。
这说明太子可能在各个路口都设了埋伏。
又或者刺客不是太子的人,不管是何方神圣,反正黑夜自己再只身回去,十分危险。
还有,他十分好奇这位女子,想花点时间继续探听她的底细。
含笑进了客房,饥渴难耐,立即把八仙桌上的那一大壶水喝个精光,还不嫌够。
一路上,身后那位脸虽冷,体温简直就像大火炉,烤得自己全身直冒汗,因此缺水得厉害。
而且离海越远,空气越干燥,自己体表的水分蒸发得越快,总是感觉舌干口燥。
真是好奇心害死人!
自己那么想到岸上看看人类,没想到人类比书中所描述的还可怕。
书上说人类很复杂,彼此喜欢相斗,不仅仅对自己的同类十分残忍,互相残杀,对其他生物更是心狠手辣,许多古老的生物,都被人类灭绝了,所以必须远离这种生物,不要与他们发生交集。
可自己心痒痒。
结果如何?莫名其妙就差点丧命!
就连将军这种大人物都自身难保,差点被人包了饺子,更何况一个手无寸铁的自己?
渴!而且燥,还有点心悸。
她用一只手替自己扇着风,另一只拎着水壶准备出去打水,刚拉开门,却见般岳站在门口,两只手指头做着敲门状。
“姑娘,打搅。”他鞠了一躬,显得有些腼腆。
自己与她已经不是审讯官与人犯的关系,而是同为旅客,这让他反倒不知道该如何开场,所以在门口犹豫了半天。
“不打搅,不打搅。”般岳换了这么一种谦虚的态度,含笑大感意外,很不适应,举起空水壶,“稍等,我要喝水。”
“我房间有,我去替你拿。”他返身把自己房间的水壶提了过来,摆在她房间的桌上。
她端起来对着壶嘴直接喝,咕噜咕噜把一整壶全喝光了。
般岳看得目瞪口呆。心里头想,她肚里能装下那么多的水吗?
她放下水壶,抹抹嘴,看见般岳的眼神,忽然想起,浦国人可不会这么喝水的,赶紧尴尬一笑:“太渴了,杯子不过瘾,勿见怪。”
“能否允许我关上门与你说几句话?”般岳指着敞开着的大门。
“这有何不可?”含笑主动过去把门关上,心想,人类别看冷酷无情,却喜欢摆弄这种细枝末节的礼节,说个话都像偷鸡摸狗似的怕人听了去。
“请问姑娘尊姓大名?”般岳问。
“我真忘了,但是金大人刚给我取了名字,叫含笑,你就叫我含笑好了。”
般岳心里头咯噔了一下,这名字还真不适合她。
含笑不仅仅是金宁的妹妹,也算是自己的妹妹。当初他们三人一起在街头流浪。
那位含笑,是真含笑,是自己少年时代所能想象得出的最美丽的女孩。
她像极了含笑花的花语,所谓“花开而不放,似笑而不语”,矜持、含蓄、美丽、纯洁、端庄。
可眼前这位含笑,毫无修养,大大咧咧,满口谎言,除了她的妖娆与真含笑的美丽稍微打了个擦边球,别的没有一样能够配得上。
“含笑姑娘,我有一点不解,先前在路上,你为何知道前方有缰绳?还有埋伏?”他问道。
“不跟你说过了吗?我看见了。”
“可为何我看不见?”
“你看不见不等于我看不见!”含笑有点生气。
你始终不相信我,那问什么问?
我的眼睛,就算在黑夜,没有任何灯光,对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答案吗?般岳当然不信。
我的视力,算是数一数二的,射箭的话,可以百步穿杨。
我看不见的东西,凭什么相信你能看见?
“那请问姑娘,你是如何从海中到达海防营营地的?”
“当然是游过去的。”
“仅仅游,无他人相助?”
“用得人帮吗?很轻松的,至少比走路轻松。”她低头看看自己的靴子,这玩意儿闷脚、太硬,真不如光着脚走路舒服。
般岳十分失望,她是滴水不漏,看来别想从她这里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过,山路上她救了自己一命,算是尚有良心,将功赎罪,自己就放她一马,过往不究,除非她再犯。
“请问姑娘在浦国是否有亲眷?”他关心地问。
刚问完他就觉得是白问——她怎会告诉自己她的去处?
“没有。”含笑如实回答。
般岳不认为她说了实话,那么权当她说的是真的。
她上岸时,连一双鞋子也没有,就算要去找亲眷,没有钱如何能走得到?
他从怀中取出一锭金元宝与几两碎银子:“请姑娘收下。明晨我们各奔东西,不再相见,望你好自为之,不要再做有违浦国之事。”
这就是人类的钱吗?含笑好奇地拿起来打量。
金元宝的形状像半边贝壳里藏了一颗硕大的夜明珠,而碎银子没固定的形状,一块块的,像摔碎了的石子。
般岳看她见钱眼开,对她的形象又打了一个折扣。
此种爱钱的女子,若做人家的邦士,往往是为钱在卖命。
他不想再跟她打交道,转身往外走。
俩人彻底了清了,自己该回去歇息。
“我们真的不再相见吗?”米含笑听见脚步声,发现他已经走到门口,方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跟自己道别,不免有点伤感。
他应该算是自己在陆地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不,根本不是朋友,应该是自己认识的第一个人。
第一个,总归印象最深刻。
般岳没有理睬她,此女子,深不可测,行为不端,当然是离得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