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人猿泰山
一些警察出于自职业素养,并没有从背后叨叨,但是他们看傅北琛的眼神却不一样,这个滨市女人排队想嫁的男人,危险系数不是一般的高啊!
为什么像有天生的克妻命一样,女朋友没找几个,现在傅北琛刚找了一个女朋友,就因为云顶庄园失火,下落不明了!
果然跟这样长得帅气家里又有钱的人谈恋爱,还是存在一定人身安全的,说不定哪天小命就丢了!
所以这样的男人只可以隔着远处看看而已,谁要想嫁给他们的话,除非是不要命了!
“王警官,您看一下,在云顶庄园纵火案案发之前,有一个穿紫色衣服的男子,在云顶庄园门口踱步,从动作看,这个人并不像是惯犯!”
傅北琛跟着王安全,来到了警察局的监控室,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戴着眼镜向王警官汇报道。
“不过这一次,这名男子貌似是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反侦查的意识很强!”
年轻的警察,正坐在电脑屏幕那里工作,男孩子飞速的操纵着键盘,切换了几个画面。
“仔细查这个人,查他这几天的出行路线以及云顶庄园稍微远点,五公里之内的监控!”
王安全目光如同鹰隼,果然嫌疑人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现在的监控这么发达,不信这个人能逃出滨市。
“还有,查一下这个人是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到云顶庄园的!”
云顶庄园地处郊区,嫌疑人总不会是凭空飞过去的吧,肯定是利用某种交通工具到达的,是人总会有破绽,嫌疑人更是如此。
“这个倒没有查到,这个人诡计多端,早就查看了云顶庄园附近监控少,所以监控只能到这里了!”
随着年轻的警官慢慢切换镜头,傅北琛眼里闪过一丝惊异!
“慢着,请把这个镜头放大!”
傅北琛仿佛是福尔摩斯高能附体,仔细的观察电脑屏幕,这个嫌疑人尽管用了很多的伪装,但傅北琛对这个人还是有印象的,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这个男人的打扮花里胡哨的,浮夸至极,戴着面具都挡不住油腻的气质,这个男人戴的首饰还有脖子上的项链,依然没有换,应该是经常换夜场的一个人,
“查一下的滨市各大夜场吧?”
这个男人穿着如此的花俏,应该是经常出入夜场和酒吧的一个人。
傅北琛对这个人有点印象,不过男人脖子上戴着面具傅北琛看不清,但这绝对是熟人作案!
傅北琛的商业对手不计其数,到底是谁会下这样大的血本,来报复自己呢?
“好,傅先生,您自己也整理一下您的人际关系网,看看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仇人之类的,万一有这样的情况,熟人作案也是有可能的!”
王安全心思缜密,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警察局要下班了,王安全把傅北琛送到了大厅门口,还不忘安慰这个遭遇悲惨的男人,相信这个案件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王安全是一个很称职的警官,耐心的把傅北琛送到警察大厅,在门口目送这个男人离去。
这个男人太可怜了,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失去了未婚妻和妹妹,真的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都说有钱人的快乐别人体会不到,那有钱人的痛苦谁又能知道呢?
看到这个男人的坚韧,外表刚强,心里却是凌乱,王安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心疼。
王安全从警二十余年,处理过很多案件,但是这个男人的遭遇还是让人无比的同情,希望他的亲人现在还没有去世吧。
漆黑的夜中,流星划破了夜空,女孩子们的无助却无人能够体会。
被路少杰从悬崖退落,初夏和傅慕笛没有任何的支撑点,身子仿佛是断了线的风筝,从空中滑落。
她们经过悬崖里树枝的撞击,下落的速度减慢了,初夏和傅慕笛以为这次必死无疑了,却跌到了冰冻的湖面上。
由于是冬天,她们在跌落冰面的时候,砸碎了冰面,在破碎不堪的冰面上,初夏和傅慕笛跌入了湖中,还好冬天的湖水,并不是特别的凉。
在水里挣扎了一翻,初夏和傅慕笛爬了起来,用全身的力量在冰湖面上往外走,试图走出这片白色的湖面。
原来云顶庄园的后山的悬崖下面是一大片野生的环境,是一块并没有被人类开发的处女地,这里保留了最原始的荒凉和野性。
初夏和傅慕笛不顾身上的疼痛,两个人踉踉跄跄,相互搀扶着,走到了冰湖的边缘。
然而在离冰湖还有几米距离的时候,傅慕笛体力不支跌倒了,这个女人一直忍着脚上的疼痛,在初夏的搀扶下走到冰湖边缘,克服疼痛已经耗费了女人大部分的精力。
傅慕笛是傅家千金,学东西很快,论体力,不如初夏的体质好,能坚持到现在,也是凭着一股毅力在支撑,傅慕笛不想拖累初夏,成为她的累赘。
这该怎么办才好?
傅慕笛倒下了,初夏也早就没有了力气,可是想到那个帅气和温暖的男人,初夏四肢好像又有了力气,不抛弃不放弃,坚持一下下,就会胜利。
初夏不顾身体的疲惫,背起了傅穆迪,在冰面上走的每一步,初夏都战战兢兢,生怕因为重力过大,两人再一次跌落湖面。
终于初夏背着傅慕笛到了冰湖的岸边,初夏额头上沁出了汗珠,尽管穿着很单薄,因为用尽了力气,初夏并未感觉太冷。
初夏背着傅慕笛走到了冰湖旁边的小路上,四处张望,这里荒无人烟,还要走多远的路才能碰见人呢?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开始蒙蒙亮,初夏背着傅慕笛又走了一段路,如果坐下休息,这个女人可能会被冻死。
靠着最后的一丝力气,初夏把傅慕笛放在了一处大树下,很快因为体力不支,初夏也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屋里是熊熊的火炉,屋里的灯光很暖,初夏并未觉的刺眼,反而觉得温暖和舒适。
傅慕笛躺在了一张非常暖和的小床上,离初夏不远,女孩子的脸红扑扑的,像是发起了高烧。
这是哪里?
因为被绑架和火灾,初夏的防备心理很重,女人躺着未动,眼珠却四处转悠,打量这间屋子。
从屋里简单的摆设来看,这应该是山林里的山间小屋,这是猎人的家吗?
墙上还挂着一杆猎枪,一个羊头的工艺品威风凛凛的正对着火炉,看来平时有人在这里打猎,这到底是谁的家呢?
初夏看傅慕笛没有任何的动静,那个女人应该是伤势过重,已经昏了过去吧?
视线落在炉火旁,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拿着尖刀,火炉的架子上架着一只剥了皮的兔子。
“好香的兔肉!”
男子割下一块兔肉,往嘴里送去,今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阳光很暖,男人出去打猎的时候,就会碰到了躺在大树旁的傅慕笛和初夏。
两个女人衣衫褴褛,穿着单薄躺在路边,脸上还有灰,这两个女孩子怎么会在这里呢?女生一脸狼狈的样子,正好被外出打猎的男子发现。
广坤是一个不爱惹事生非也不喜欢助人为乐的人,但是看到这两个女人穿的如此单薄,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如果不救她们,这两个人基本就要冻僵了!
广坤自从失恋之后,就躲在这个世外桃源修身养性,试图脱离外面的花花世界,冰湖周围十里都荒芜人烟,广坤已经在这里过了三个年头。
除了平时采购一些必备的生活用品,这个世外高人基本不出山,唯一联系的人就是山下卖土鸡蛋的一对老夫妇。
因为讨厌这个世界,广坤的智能手机没电了,他都一连半个多月不充电,没人会联系他,他也不想联系任何人。
树底下的两个女人彼此依偎,睡着了,广坤本想走掉,可是看到女人那张初恋般的脸,广坤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广坤一把背起了两个人,把她们带到了他在南山旁边常住的小屋子里,屋子面积不大,不过还算整洁,广坤是一个爱干净的男人,每天都会把小木屋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趁两个女人睡着,广坤把打猎来的野兔收拾干净,放在铁架子上烤制。
大半天的功夫以后,野兔已经在广坤一顿猛如虎的操作之下,烤得皮焦肉嫩,散发出迷人的香味,如果在撒点孜然粉和辣椒粉,那绝对是世界上最美味的烧烤了!
初夏和傅慕笛躺在温暖的屋子当中,因为屋内的火烧的太旺,女人的身体有点发热,傅慕笛一脚把被子踢开了。
这女人睡觉都不老实,广坤走傅慕笛的床边,给女人掖了掖被子。
这两个女人什么时候醒,不醒我就先吃了!广坤是一个不重视礼法的人,不过对女人却比较细心,女人不醒,耽误了享用肥美的野兔,真是一种罪过!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
兔肉的香味,好香呀?
我们死了没,天堂里还有烤兔肉,我难道没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