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土寇混天猴张孟金,纠党千余人欲攻宁塞,官军击走之,参将陈三槐追贼三十余里,斩首两百七十三级,余众四散。孟金惧三槐兵威,领残党百余人奔艾蒿巅。贼巢金鼎山复为乡民所有……。”
三边总督杨鹤看着新得到的公文,一直邹着的眉头稍微得到舒展。如今河曲的局面再次恶化,从山西回来的边贼王嘉胤再次大闹了起来。九月才被收复的府谷,十月又被王嘉胤攻陷。东边的河曲变得难以收拾,这延绥西路是不能再出事情了。
像是想起了什么,杨鹤再次看了看公文低声自语道:“张孟金?好像有听谁提起过。”
杨鹤一边回想,一边拿起了一篇杜文焕呈上的公文。看到杜文焕的署名,这位三边总督终于反应了过来,他轻声念道:“是杜弢武(杜文焕的字),他和自己说过这张孟金的事情。”
这时杨鹤渐渐回忆起了年初杜文焕给自己讲过的这张孟金落草的事情,当时杜文焕是这么对自己说的:“吾乡民张氏,素骁勇,有山庄傍河塘,林泉可爱,李御史购为别墅,张弗许,李嗾有司逮以不法事。张惧祸,偕所知十八人窜身绿林,啸聚于保安。然其众素忠义,皆有求抚之心。孟金之弟孟广,曾随军荡寇奢安,三弟孟诚十五既中秀才,贤孝远近闻名。李御史之过可知矣。”(注一)
当时杨鹤认为是杜文焕与李应期之间有冲突,故意说李应期的坏话而已。巡按御史李应期的为人,作为三边总督的杨鹤还算是比较清楚的。
在崇祯元年七月,李应期就上奏讲述了陕西出现的问题,他并不像其他的陕西官员一样装瞎子。在他的上奏中,李应期讲述了当时陕西“五月不雨,以至于秋,三伏亢旱,禾苗尽枯”的灾情。
针对因为灾荒而“白昼摽掠,弱血强食”的陕西地方治安状况,他预测陕西未来很可能会出现相当大的动乱,最后还认为这场动乱很可能“祸乱大作,天下动摇”。可以知道李应期是个办实事的官,杜文焕或许是和李应期有冲突,所以才说他的坏话。想到这些,杨鹤当初就没怎么在意杜文焕说的张氏有求抚之心。
现在看来,缺兵少将的宁塞堡就能把张孟金打的丢下老窝。杜文焕说的张氏骁勇果然不实,这张氏兄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而且杜文焕当初没有追击王嘉胤,使王嘉胤逃入山西,杨鹤已经受到不少山西官员的责难。现在王嘉胤卷土重来,宣告朝廷在过去几个月的时间里,耗费的大量时间和钱粮做出的成果全部白费。杨鹤对杜文焕自然是十分不满。不过他也没有多想,而是继续处理堆积在自己面前的众多公务。
要是让张孟诚和山寨里的其他头领知道杨鹤此时的想法,他们一定会气得吐血。不过眼下,金鼎山众头领也拿到了这份连杨鹤也瞧过的公文手抄本,他们对于里面记载的内容十分高兴。山寨里的头领们最终采纳了完成三叔公的设想,为给金鼎山的家小和亲戚们换一张合法的皮,他们成功地策划了这场演出。
演出开始时,张孟金带着百余名弟兄,作出骚扰宁塞的举动。宁塞的老弱残兵们出了堡,打算做做样子就退回去。想不到这群入犯的贼寇胆子这么小,在官军面前被直接吓跑了。还留下了二十多个挟持的饥民,和四十多个装在车上的脑袋。
看到士兵们回营后交出的成果,陈三槐立刻带着家丁作出了一番追击,但是心中带着怀疑的陈三槐没敢硬上,只是远远吊着张孟金一众身后捡了几个张孟金等人丢弃的人头,追了几里地后就不再继续追击。等他打听清楚了张孟金等人后来的行为,陈三槐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写出了这篇公文。
实际上张孟金等人为了这次伪装计划的成功,还准备了很多其他的后续计划。只是还没有全部使出来,就发现陈三槐已经替金鼎山把接下来的事情都给办妥了。
现在金鼎山已经赶走了贼寇,逃散的“乡民”重新回到这里,开始了自己和平的生活。当然,他们为了防备贼寇再来,金鼎山的“乡民们”也组织起了一批“乡勇”,他们手持比一般官军还好的武器,自发的保护起了自己的家园。而且他们最近已经杀了几个自称是金鼎山原住民的“贼寇细作”,在将首级献给了保安县的知县后,他们还得到了一些奖赏。
虽然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一直装下去。但是就目前来看,北方军堡的官军和保安城内的官府两者存在一些自发的默契,这些现象还是让留在金鼎山的弟兄们开心不已。
金鼎山众人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因为得知朝廷杀降的消息以后,金鼎山一众弟兄就打消了立刻投降的想法,他们打算破罐子破摔大闹一场。可是考虑到官军前阵子的军威,又想了想金鼎山的地理环境,所有人不免有些担心。
张孟金一伙在金鼎山扯起大旗差不多也快有三年了。山寨的部众上至头领下至小喽啰,其中有不少人,与或劫掠或投靠的女眷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同时金鼎山上上下下,有大批亲族闻风投靠。目前山寨里的大半人口,是山寨上至头领下至喽啰一众土寇的家人亲戚。
对于朝廷未来很可能发起的围剿,如果不计较山寨里难以随队行动的亲族,他们大可以带着山寨的武装力量事先逃跑,再裹胁一些民众直接攻打府县。最后把整个延安府掀个天翻地覆,大不了赔上一条贱命。
可是他们却不能不在乎自己的亲族,这些人的性命比自己的命可重要多了。所以头领们考虑了一番后,捡起了年前三叔公的建议。在作了些补充后,他们打算先来个金蝉脱壳。接着一众当家再带着亡命徒们下山,开始四处大闹一场,试试看能不能在这个光景里搏出一身富贵。
目前换皮的最终结果还不得而知,但也是有了良好的开局。只不过金鼎山的弟兄们再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四处打粮、放牧或是四处收保护费。
依靠山寨之前的储备,供应山寨所有人还是勉强够的。但是再加上那几百匹马,粮食储备绝对是不足的。于是张孟金对山寨里的骑兵重新进行了一番编组整训,在计划开始以后,张孟金带着三百骑兵和两百步卒离开了山寨,只剩下三当家赵万奎带着几个头领,领着十余名骑兵与剩下的步卒和丁壮们看着场子。
几个月前西边来了一伙逃卒为主的人马,他们跑到了金鼎山的地盘打粮,正好被在外巡逻的范顺疆发现。双方最终没有打起来,这伙逃卒被客气的请进了山寨里,因为为首的人居然正好与范顺疆相识。
经过范顺疆介绍,大家才知道这个人名字叫刘金,是范顺疆的同乡,目前在西边渐渐崛起的神一元手底下讨口饭吃。张孟金没想和神一元起冲突,招待了一番刘金之后。就委托他向神一元送上了一些礼物,同时表达了尊重的意思。
双方之后互遣使者,关系相处的还算不错。现在张孟金打算在延绥镇西路大闹一场,所以他就选择与神一元联手。并且直接向其发出邀请,两家准备一起行动。这次不是作秀也不是骚扰,而是真正打算攻下明军军堡。派出去联系的范顺疆,应该就快要赶回来了。
“秀才,你看看最近又出啥事了。”管志庆带着自己侄子走进了帐篷对着张孟诚说道,同时他让自己侄子把抢来的一堆邸报公文全部交给了张孟诚。
管玉泽是被二当家管志庆带出来的,李丹也跟着说要一起下山。张孟诚考虑了一下,决定干脆带着李丹和其他几名年龄稍大的男孩子一起下山。如今的阅微草堂则是由侄女张雅莲代课,下山前张孟诚已经留下了足够的教材,都是冠上了拼音的手抄本,只要木匠对着抄本刻好雕版,不断加厚孩子们的教科书,学生们还能继续学下去。
本来大哥张孟金的意思,是让自家三弟张孟诚继续留在山寨里看守和教书。但是张孟诚坚决表示要与大哥、二哥一起共生死,张孟金觉得有张孟诚在一旁出主意也不错,所以就带着张孟诚一起下了山。
“东边王嘉胤居然又从山西回来了,还再次攻陷了府谷。看来官军主力又得有阵子管不着咱们了。”张孟诚快速浏览完了最近的一些公文,高兴的说道。
同时他又接过一份公文,迅速浏览了一遍说道:“前阵子投降的张献忠等几个当家的带着五六千人现在也闹了起来,不过洪承畴和杜文焕带着官军迅速击败了里面大部分人。只剩下张献忠还带着部分人马在抵抗。
“神一元这老小子也不知道到底想好了没有,要不然咱们就别等他,现在就先独自干起来吧。”余保成先是听到前阵子大闹河曲的王嘉胤回来了,东边的官军无法回身,所以他很是高兴。可是跟着又听到官军主力居然很快又摆平了几位大当家,他十分担心官军会迅速将东边的局势摆平,担心地向大当家的张孟金说道。
“对对,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秀才说的时机就没了。”车继宝也跟着说道。
有后世信息的张孟诚,很清楚三边总督杨鹤之后会主持抚策,试图以此稳定陕西混乱的局面。所以在金鼎山众兄弟听闻朝廷杀降的消息之后,张孟诚依然坚持表示朝廷官员并不是全部如此,大家招安的希望并没有破灭。
本来又恨又怕打算鱼死网破的金鼎山一众当家,在听了秀才的发言后,最终还是稳住了心神。当时张孟诚通过收集到的公文了解到,官军主力大多都在河曲应敌。延绥镇西部的防务力量应该很空虚,临近的延安府西部和庆阳府北部都会有一段时间的虚弱。
要想获得招安的机会,只有在这时突然大闹一场,逼迫力量空虚的官府接受他们招安的请求。若是等官军终于摆平东部的问题,那时候官军就会全力对付他们这些延安府西部的土寇。那时候即使他们选择投降,也难保不会走上王子顺等人的后尘。山寨众人听秀才一番分析后终于下定决心,为了抓住招安的机会,准备在这个时间里开始大闹一场。
“是啊,大当家的。若是再等下去,怕是要有变故发生啊。”一向沉稳的魏和永此时也跟着说道。
“大哥,俺们开始干吧。”
“大当家的,不能再等下去了。”
“干吧,兄弟们一条心,没人能拦得住咱们。”
其他的几位在场的头领们也不想在等,纷纷开始劝说大当家的张孟金立刻开始行动。
听完身边弟兄们发言的张孟金,吸了口自己的烟杆子,终于下定决心说道:“不等了,咱们召集所有人马向宁塞出发。”
一众弟兄瞬间欢呼起来,全都兴奋地行动起来。在向宁塞前进的路上,他们碰上了神一元的使者刘金和跟着一起回来的范顺疆。这时他们才收到消息,原来神一元早就决定要开始大闹一场,数天前已经带着他们的三千部众杀向新安边营,算算时日神一元没准已经到了新安边营城下,延绥镇西路即将迎来两位大当家的合力进攻。
PS:注一的“吾乡民张氏……偕所知十八人窜身绿林”。这句话出自流寇志卷一。后面是我编的,勿怪。历史上杜文焕说的这句话有可能是说张献忠,因为张献忠是定边柳树涧人,离宁塞并不是很远。而且张献忠是以米脂十八寨起兵,十八寨的领袖确实有可能是“所知十八人”。但是米脂毕竟离宁塞太远,这个也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所以本书设定的剧情,把这件事情安在张孟金身上。需要说明的是,张孟金史上的真正籍贯,笔者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