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不出所料,后四十回一经面世,便引起各方质疑,大家一致认为,它与前八十回不是一色笔墨,文字水平相差甚远,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并将其称之为“狗尾续貂”。最具代表性的是瑞裕在《枣窗闲笔》中的观点,他说:
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而伟元臆见,谓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绐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致令《红楼梦》如《庄子》内外篇,真伪永难辨矣。不然,即是明明伪续本,程、高汇而刻之,作序声明原委,故意捏造以欺人者。斯二端无处可考,但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其为伪著无疑。
瑞裕的看法得到了广泛认同,后四十回是伪续便由此认定。由于一时找不出谁是伪续者,人们就把目光集中在了整理和出版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的高鹗身上。再加上其好友张问陶在他的《赠高兰墅鹗同年》的诗中说:“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并又在注释中进一步说明:“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这就更加令人相信,伪续者非高鹗莫属。
虽然高鹗在“程甲本”的序言中一再坚称自己只是“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与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但这个表白在这些偏见面前,显得那样苍白无力,甚至有“此地无银三百量”之嫌,以至于这顶“伪续者”的帽子让他一直戴到了今天。
其实,当你了解了《红楼梦》的真相之后,你就会相信高鹗并没有撒谎,除了后四十回的来历外,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要知道,没有参与过前八十回创作的人,是断断续不出后四十回来的,所谓“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只不过是一个扰乱视听的善意谎言而已。张宜泉的《春暮续婚》,为澄清这一历史事实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它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续书是他自己所为,与别人无关。这个证据为这桩历史谜案画上了句号,也为高鹗摘掉了那顶极不光彩的帽子。
续书是什么时候开始创作的?现在还无法确定。这首《春暮续婚》的诗,也许写于开始创作之后,也许写于开始创作之前。从它在《诗稿》中的排列顺序上看,它在《伤芹溪居士》之前,中间相隔八九首诗,这就说明,它写于曹雪芹逝世之前。《伤芹溪居士》是一首悼亡诗,写作时间大概在1765年前后,因为“年未五旬而卒”的注释表明了这一点。如果从1722年算起,到1765年正好是第43个年头,这个岁数用“年未五旬”来形容,也还说得过去。如果以此为标准加以推算的话,《春暮续婚》差不多写于1763年前后。
脂砚斋的“甲午泪笔”,很明确的把曹雪芹死亡时间定在“壬午除夕”,这显然不是泛泛之笔,其中必定包含了某种特殊的寓意在里面。那么他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曹的死很可能是续书开始的一个重要标志,它预示着这部作品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于这个时间恰恰是在1763的时候,因而就有了“壬午除夕”之说。应该说,《春暮续婚》这首诗写作的时间与这个时间比较接近。
脂批为什么要把曹雪芹死亡的时间定在“壬午除夕”呢?也许有这样几个考虑:第一,除夕是辞旧迎新的象征,是结束过去,面向未来的开始。按照佛家的观念,有死必有生,有生必有死,而这个时间节点就是生死轮回的一个交叉点,明显带有新旧交替的特征,让读者有想象的空间。第二,1763年距离庚辰本的完成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个时候开始续书的创作,可以说时机和条件都比较成熟。第三,续书本来就是《红楼梦》创作计划的一部分,作者希望在有生之年把它完成,以了却“圆满”的心愿,所以在时间上也不宜拖的太久。至于为什么要把《春暮续婚》放在《伤芹溪居士》之前,大概是在向读者暗示,续书的诞生就意味着曹的死亡,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续书是在什么时候完成的?这个问题同样无法确定。从续书的篇幅上看,花费的时间肯定不会比前八十回更长。如果说前八十回用了十年的时间,那么后四十回估计不会超过六年。以六年来推算,后四十回有可能是在1768或1769年完成的。但完成之后作者并没有将其公诸于世,直到1788年高鹗受人之托,才把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合璧整理之后,于1791年以全貌的形式正式出版。此时,距离1768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
高鹗受人之托不是没有依据的,这个依据来自他所著的《兰墅砚香词》中的一首诗。这首诗的题目是《南乡子》,题目后面作者自注道:“戌申秋,隽喜晤故人”。也就是说,他是在会晤了“故人”之后写下这首诗的。这首诗的内容是:
甘露洒瑶池,洗出新妆换旧姿。今日方叫花并蒂,迟迟。终是莲台大士慈,明月照相思。也得姮娥念我痴,同到花前携手拜,孜孜。谢了杨枝,谢桂枝。
“洗出新妆换旧姿”和“今日方叫花并蒂”,笔者认为,指的正是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合璧的事。高鹗自称“红楼外史”,对《红楼梦》的痴迷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他有幸被选为“花并蒂”的执行者,与他对这部作品的痴迷和喜爱不无关系。“今日方叫花并蒂,迟迟”,就说明了后四十回早已成书,但迟迟没有面世,今日终于可以完璧呈现了。
这首诗是在高鹗受“故人”之托,担负起出版一百二十回《红楼梦》重任之后写下的,其心情我们可以从诗中直接感受到,用欣喜若狂来形容毫不为过。高鹗受托的时间是在“戌申秋”(1788年),比程甲本的出版早三年,这个时间拿来完成“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的整理工作和筹备出版工作,应该说绰绰有余。程甲本是《红楼梦》的又一个里程碑,它以不同于手抄本的全新姿态走向了社会,走向了千家万户,开始了其今后漫长的历史征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