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他突然拍了下脑袋,脸上神情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我发现你们写小说的,十有八九是个嗜吃之人。”
“啊?”我一愣,问道:“为什么?”
“你看啊,”他娓娓道来,“你们不管其它写的怎么样,但只要写到吃的,则必是极为精彩的,让人看着食指大动、垂涎欲滴——而如果是一个不嗜吃的人,决计是写不成这样的!”
他见我脸上依旧生疑,便开始如数家珍般地说道:“汪曾祺先生的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李碧华先生的蛋挞、卤水鹅,金庸先生的炸蜈蚣、叫花鸡,古龙先生的牛肉面、炸子鸡……”
他说到一半,突然没了声音,我正疑惑间,就见他竟开始自顾自吞咽起口水来。
“我不知道他们,”我看着好笑,摇了摇头,慢慢道,“但我大概是因为,历尽红尘百多事,魂断才明苍天吝。寻情觅爱求不得,退而一碗老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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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当路凤凰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双眼是茫然又混沌的,就仿佛刚从母亲子宫里出来嗷嗷大哭的婴儿第一次停止哭泣,而撑开了的懵懂双眼。
三秒后,路凤凰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从一个长长的睡眠中刚刚醒了过来;四秒后,她皱了皱眉,感到有些偏头疼;五秒后,她觉得该起床做饭了;六秒后,她惊讶地注意到接近床尾的床上正横着一条贯穿了整张床的刺目亮线;七秒后,她发现那条线原来是由于窗帘没合紧而漏进屋内的光线;八秒后,她根据光的亮度推测出,现在已经不早了;九秒后,昨夜的记忆从大脑深处纷至沓来,她才发现身边的陈辉不见了。
十秒后,她终于完全苏醒了过来。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按下电源键——9点34分。
她放下手机,轻抚着隐隐作痛的右额下了床,摇摇晃晃地走到窗帘边,“唰”地一下打开了合在一起的窗帘。
屋外的阳光好像瀑布一样倾泻进来,使得本来还有些昏暗的屋子刹那间亮堂起来,地上转瞬间布满了光与影形成的花纹——那是铁皮窗的样子。
路凤凰的脸上露出了些惊喜的神色,轻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抚着额头的手慢慢放下,和另一只手合抱在胸前——她就这么站在窗前,静静地沐浴了会儿阳光,似乎在这暖洋洋的光下,连她的头痛都减轻了许多。
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才觉察到已经饿极,于是转身去了洗手间。
走在路上的时候,她还在考虑是做饭吃还是出去吃;而在开洗手间门的时候,她已经决定好就去离家不远的小店里点上一笼汤包外加一碗鸭血粉丝汤,当她的早午饭。
可当她站在镜子前的时候不禁一愣——她看见的是一个嘴唇发白,面容憔悴的女人。
她忽然开始思考起婚姻带给她的到底是什么;她发愣了有两分钟,却没有得出一个让她信服的答案……
十分钟后,路凤凰拿着手机、钱包和钥匙,穿着拖鞋走出了家门,没有化妆;出了小区,她发现昨夜遇到的乞丐还在那里,于是随手从钱包里找了张二十元钱,扔在了那乞丐面前的碗里,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又朝着小店走去。
至于陈辉?
必是去上了班。
以往时候,路凤凰总会在七点半起床,开始做早餐,而陈辉则在八点起床;洗漱后两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早餐,有时会有三两句的交流;而到了八点半的时候,陈辉就必须从家出发,因为要赶在九点之前到公司上班。
这样的早晨,不知是在路凤凰与陈辉婚后的第几年起,就开始变得雷打不动,再不曾有过一丝变化。
以至于当路凤凰今早起床发现陈辉不在身边的时候,一下子就猜到了原因,并且有种淡淡的欣喜。
而她昨夜到底是几点睡下的?
是半夜还是凌晨?
是一点还是三点?
她不知道,那也没有意义;她只知道睡前记忆的最后一秒,柔软舒适的席梦思上,只有她一个人。
进了小店,路凤凰笑着跟老板打了声招呼,点了一笼汤包和一碗鸭血粉丝汤后,就寻了个靠门的座位坐下,静静地望着店外步履匆匆的行人,神情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抑或是什么都没有想。
没有多久,一笼汤包和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就端了上来。
七个汤包围着一个汤包被放在圆形的竹笼屉中,死面蒸熟的汤包虽然皮极薄,却不似虾饺一般晶莹剔透,鼓鼓的肚子处更有隐隐的发暗——那有时是鲜嫩的肉陷,有时则是满嘴溢香的鸡汁汤。
南京的上等汤包吃到嘴中,必是要有熬制很久的鸡汤味道的,既能提鲜,又能增加口味的层次感,像大多数汤面,所用的“汤”,多以鸡汤,也是为此;而肯德基的土豆泥,香味浓郁,堪称一绝,这鸡汤也是功不可没的。
视线滑至鸭血粉丝汤:其上的香菜随着热气蒸腾而旋转浮动,引出一阵又一阵浓郁的鸭油香味;鸭血、鸭肠、鸭胗落在碗底,用小勺轻轻一搅,便被卷了上来。
一口吃下去,鸭血滑,鸭肠韧,鸭胗脆,混在一口鸭味十足的汤里,那可真是妙到巅的享受,而这之后往往再吃上一口的溜滑粉丝,倒更像是某种节制了。
南京鸭血粉丝汤的味道,是得用“鸭味”形容的。
路凤凰闻着扑鼻的香味,先是抿了一口鸭汤,鸭汤从舌尖流到舌根,鸭味也从嘴巴冒到了脑里。
路凤凰感觉像一整天都被打开了一样的醒神,兴致勃勃地又看向了鸭血粉丝汤的旁边——那一份大腹便便的诱人汤包。
这时,她忽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规律:在南京,做汤包好的小店往往鸭血粉丝汤也做的地道,而做鸭血粉丝汤一般的店,则往往汤包也做的糟糕。
这家店的鸭血粉丝汤做的地道,这汤包自然也鲜美多汁。
路凤凰挑了一个相比较下最好看的汤包,用筷子夹着包子收口处慢慢送进口中,只敢轻轻咬破一个小口,然后,便仿若得了赦免一般地吸吮进大部分鲜、烫、甜、咸的汤汁,才又咬下第二口,第三口……将汤包吃下。
她满足地笑了。
她常常觉得,汤包就如同包好的烤鸭,必是要全部放入嘴中,再在口中开始咀嚼混合,才是能品尝到最佳味道的。
但可惜的是,若是把汤包整个放入嘴中,则人又会被烫得满嘴水泡。
不过在这点上,汤包倒是较烤鸭更像人生——最好吃的时候,因为汤汁太烫而不能全部放入嘴中;待终于能全部放入嘴中的时候,却是汤包凉了下来,味道已经褪色太多的时候。
路凤凰曾试过在汤包尚热烫的时候将汤包整口吃下。
当时,那汤包在嘴里炸裂,溢涌出的汤汁好像在嘴里沸腾,她忍着疼痛没有吐掉,嘴巴飞快咀嚼,赶紧咽下,动作麻利得,就像尾巴起火而飞奔找水的猫。
那可真烫!
那可真疼!
不过,却也是她吃汤包上百次中,觉得最美味、最令她回味无穷、最令她每每回想就嘴角带笑的一次。
就这么一次。
手机在桌子上“嗡嗡”震了起来,路凤凰按开手机,脸上一凝——那是王宏晁发来的短信。
“三天后有一场马术表演,我有两张票,你想一起去看吗?”
路凤凰看着手机屏幕上的短短十几个字,自问道:我想去吗?我该去吗?
这两个问题她只想了两秒钟便想出了答案,继而又自问道:我该告诉陈辉吗?我要告诉陈辉吗?
这次她不到一秒钟就想出了答案,接着用两秒钟的时间编辑好了短信,发了出去。
她正要放下手机,将自己余下的早午饭吃完的时候,手机又响了,这次响起的是彩铃。
路凤凰看到来电显示,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是乔乔。
“凤凰,你要重出江湖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要是早知道你去,我也不会找各种理由把这富二代搞的晚宴给推了,就为这个,我家老头子好几天都没给我好脸色看咧。”
“什么叫重出江湖啊?我进去过吗?”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你快告诉我,你怎么突然开窍了?陈辉他…他不想让你在家呆着了?”
“什么叫他不想让我在家呆着了啊?只是……只是那是个晚宴,两个人去最好。”
“他让你去的?”
“………”
“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呢?”
“我想工作。”
“为了陈辉?”
“为了我自己。”
“你总算想通了,女人啊,最忌讳的,就是在婚姻中迷失了自己。”
“让我迷失的,从来不是婚姻。”
“行行行,你厉害。不说这个了,你跟那个富二代什么情况啊?”
“怎么问起这个?”
“你以为我是怎么知道你去了昨晚的宴会?那个宴会一经报道,就在网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你也知道,富二代,慈善宴会,单凭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在国内就会有多大的热度,更别说那宴会上,聚集了现在不少的社会名流。
乔乔接着道:“那富二代又趁势宣布成立了一个什么基金,声势浩大。而那新闻里的第一张图片,就是你跟那富二代交谈的照片,看起来十分亲密——你之前认识那个富二代么?怎么坐到他旁边去了?”
“……不认识,当时情况有些复杂,很难说清楚。”
“陈辉也不生气?”
“他事先知道。”
“………”
“乔乔。”
“嗯?”
“谢谢你。”
“……对了,云大一百一十年校庆下个月就办了,你想一起回去看看么?”
“………”
“我知道你当年跟班主任有矛盾,但这机会我觉得挺难得的,毕竟有许多好多年没见的老同学,在这天会回学校看看。就算不想搭理班主任,也能跟老同学叙叙旧啊。”
“我去!”
路凤凰放下电话,脸上失魂落魄,半靠在椅背上,望着店外行走匆匆的行人,又怔怔出起了神……
不知过了多久,等她再回过神来时,却发现汤包和鸭血粉丝汤早已凉透,蓦然叹道:“就这么一次啊!”
话音刚落,她便挑起一个冰冷的汤包,一口吞下。
她本来就只是想吃个早午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