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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大BOSS拜见准岳丈岳母

一梦笙歌卿相许 柠君 12641 2022-11-09 07:29

  怎样在小葡萄女士那里过关呢?林宝笙当然采用礼物攻略。

  这下也不心疼钱了,限量版的llkitt公主裙,粉色的小毛呢大衣,漂亮的小皮鞋,bligblig的水晶发卡,公仔,还有24k金的kitt猫吊坠,林宝笙编了红绳给女儿戴在脖子上。

  光这些不算,还有成包成包的零食,全都是各国代回来的。

  黎晏卿说她有点夸张了,小丫头会被她坏的。

  但当妈的特别有理,我不能陪我女儿过年,我给我女儿买什么都是应该的。

  还有一个星期过年,林宝笙把黎晏卿带回了家。

  提前三天告诉的母亲和郎盛文,要见未来的女婿,老两口怎么也要有时间准备一下。

  这天是周日,黎晏卿推掉一天的行程公务,上午十点,准时到达了郎盛文的别墅。

  出来迎接的是林美夕,郎盛文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

  腰杆挺的笔直,身上穿着林宝笙给他买的中式立领唐装,银灰色趁的五十多岁的中老年男人精神又年轻。

  仔细看,还能发现平日里戴的眼镜也换新的,头发打摩丝梳的更加一丝不苟。

  手表是新的,裤子是新的,脚上的布鞋也是新的。

  昨天晚上很兴奋的郎盛文一直缠着林美夕,要她给他选衣服看造型,搞得林美夕好烦,直接说:“干脆也把你换了吧,那样从人到衣服就都是新的了。”

  一听说妻子要把他也给换成新的,郎盛文就不敢再去烦妻子,自己关在衣帽间,折腾大半夜,才搞定现在的这一身行头。

  反观林美夕,只是林宝笙打电话说三天后带男友回家的时候挺兴奋紧张。

  然后就是该怎样就怎样,新鲜劲儿也就维持了短暂的一天。

  不过穿着打扮也是精心的,还去美容院护理了一次全身,这不,黎晏卿还没进家门呢,就先夸起来。

  “伯母好,我是黎晏卿,阿笙的男朋友。”

  “黎先生也好,快进来吧。”林美夕侧身立在门边,往里面让两个人,林宝笙跟在黎晏卿的身后。

  让保姆把两人带来的礼物拿进去,林美夕把她昨天买的情侣拖鞋拿出来放到门口。

  这可是她精心挑选的,准备女婿一来,就先给个惊喜。

  黎晏卿应该是惊喜到了,脱掉皮鞋,穿上深蓝色的那双,嘴也甜的说:“伯母您真年轻漂亮,原来阿笙的美貌是遗传您。”

  站在门边的林美夕就忍不住笑开了,还是矜持优雅的,多开心都只温柔的微笑,也赞美他:

  “黎先生也是一表人才,比小宝说的更英俊。”

  被男人高大身影覆盖的林宝笙,在男人身后听着自己妈也自己男人之间的对话,忍不住心里吐槽。

  这还没过年呢,漂亮话就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蹦。

  她也是见识过老男人的文采也嘴皮子,情话说的都脸不红心不跳,更何况赞美长辈的漂亮话。

  不用担心他在长辈面前留不下好印象,无论长相教养肯定是长辈喜欢的类型。

  进去,走过一扇黄梨木雕玉立春风图的大屏风,才是大客厅。

  只见郎盛文精神采采的坐在沙发上,看到黎晏卿,也没站起来,但微笑着朝他招招手。

  “来了,这边坐。”

  父亲在家里的地位一定是最重的,所以不论是女婿来,还是儿媳来,老人家只要坐在那里摆摆派头气势十足就好。

  郎盛文是想有威严派的,但又怕对女儿在女婿那里的影响不好,所以,还是老实的走他慈祥和蔼的路线。

  黎晏卿说不清见没见过郎盛文,华禧和盛世是有业务往来,但都是双方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交流。

  平时黎晏卿不大喜欢去参加一些没什么用的饭局,去了也记不住都有谁。

  或许他和郎盛文在一起吃过饭,也或许真的一次都没见过。

  不过打招呼的时候,他还是说的很好。

  走过去坐到郎盛文侧面的单人沙发上,先是自我介绍,“伯父您好,我是黎晏卿,阿笙的男朋友。”

  然后黎晏卿很有心的把特意给老丈人准备的东西递过去,一个长条的檀香木盒子,“这是我的一点小小心意,很巧,跟您今天的风格正般配。”

  就算是华禧的总裁,黎晏卿在岳丈岳母面前也是一点架子都没有,郎盛文一时间都感觉不到这就是传闻中掌控一方经济的商界大亨。

  黎晏卿这样一说,郎盛文就对这檀香长木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要是再年轻一点,他都会忍住,不当人面把东西打开瞧瞧。

  可到底五十多岁,再有一两年就正式迈入老年期的大关,这也不管矜持不矜持,形象不形象的。

  接过盒子,先观察一圈,才笑呵呵的对黎晏卿说:“不介意我这个老小孩好奇的,当你面把东西拆开看看吧?”

  “要是您今天不穿这一身,我还是希望您回去再看,但您今天这一身就差这个物件来点缀,有了它,就更完美。”

  郎盛文一听,真不客气的把盒子打开。

  果然,郎盛文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后,眼睛一亮。

  真的啊,他怎么就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玩意,他这一身搭配上了才算完美。

  盒子里的一块怀表,前清时期的古董。

  表链和表体,通身都是纯金打造,在光下泛着柔和润泽的光晕。

  那是时间和历史沉淀下来,才有的光泽。

  以前的黑白老照片里,文人政客,穿马褂长衫的,都在胸前别挂一块怀表,有气质又有深度。

  不过这历史古董,总有那么点的忌讳。

  黎晏卿自然也想到这些,在买这块怀表的时候,就已经打听清楚,也找人拿到道观里,保证是绝对干净的。

  “伯父您放心,这表是当时清朝一位王爷的宝贝,我托朋友从国外买回来的时候已经找道人做过法事,很干净的一块怀表。”

  郎盛文这就安心了,把怀表拿出来仔细的看着,想带上去,但不知道怎么个戴法。

  黎晏卿看出郎盛文的纠结,倾身过去,“伯父,我见我父亲戴过,我给您戴上吧。”

  “呵呵,好,小晏真贴心。”

  林宝笙从厨房里端来水果和果茶时,就见到黎晏卿正倾着身在继父郎盛文面前挂着怀表。

  这样一幕,很平凡,很简单,但却触动了她心中的柔软一处。

  平常人家的女婿与丈人,也就是这样相处的吧。

  温馨,亲切。

  “你给我爸戴的什么东西啊?我问你的时候神神秘秘的不让我看!”

  走过去坐在郎盛文的身边,拿出一个又红又圆的苹果,削起皮来。

  “今天不就看到了,我要保持礼物的神秘感。”

  “切,怕我告密还是怎的?”

  “我要吃橙子。”

  “等着,这苹果是给我爸削的。”

  两人隔着郎盛文你一句我一句的打情骂俏,羞的郎盛文只乐呵,老脸有点红,眼睛也有点红。

  是因为小笙的那声‘我爸’。

  没想过林宝笙能叫他一声爸爸,郎盛文是从来没想过的。

  但从来都很期望,他怎么会不期望呢。

  一直都很少享受到子女承欢在膝下的天伦之乐,所以林宝笙对他亲近,已经是再满足不过,更多的并不奢望,人要知足常乐。

  但的确,林宝笙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黎晏卿给郎盛文在胸前挂好了古董怀表,效果很好,颇像民国时期的实业家。

  “我感觉挺有大学者的风范。”

  林宝笙把削好皮的苹果放到水晶盘里,又去拿了个橙子,中肯的评价道。

  郎盛文身上的商人气质不算明显,这样一装扮,倒是很有几分那些文学大家的fl。

  黎晏卿想说‘我的眼光何时差过’,但在丈人面前还是很谦虚的说:“是黎伯父气质好。”

  郎盛文得了心仪的礼物很开心,把在厨房张罗午饭的妻子叫过来。

  站起来走了两步,问:“怎么样,像不像大学者?”

  林美夕点点头,“就那怀表最像。”

  郎盛文笑,不和妻子一般见识,他现在是非常高兴的。

  黎晏卿也给岳母大人准备了见面礼,正好趁这个机会拿出来。

  “这是给您的。”

  一个宝蓝色的天鹅绒小盒,上面系着丝带,小巧精致,林宝笙看着像装戒指耳环一类的首饰盒,大致猜到男人送给母亲的应该是这一类的东西。

  林美夕见到礼物挺高兴的接过来,嘴里却说:“来都来啦,干嘛这么破费!”

  典型的嘴不对心式。

  “偶尔在一个拍会上看到的,觉得挺符合阿笙说的您的气质,就拍回来,您看看,喜不喜欢?不喜欢,我朋友那里还有别的样式。”

  把林美夕哄的很好,打开了盒子,是一枚点翠的牡丹花胸针。

  底托是黄金,上面的点翠是上品的翠蓝色羽毛,花朵中间和四周,分部镶嵌着几颗色泽饱满暗红的玛瑙石。

  低调的奢华大气,的确是一件让林美夕很满意的礼物。

  今天的林美夕穿着一件翻领的皮粉色毛呢连衣裙,显着年轻又庄重,林宝笙小心的把胸针拿出来,给母亲别再胸前的大翻领上。

  衣服瞬间就像有了生气一般,给人的感觉又是端庄,又是华贵。

  黎晏卿给老丈母娘的见面礼也是相当成功。

  果然,牡丹很趁林美夕的气质,黎晏卿由衷的赞赏道:“伯母果然如这牡丹,真国色。”

  郎盛文在一旁瞧着这胸针也是非孤品就是古董,怎么看也是怎么好,可惜他带不了这种东西。

  “小晏啊,这胸针看起来,也像是古董。”

  “伯父好眼力啊!”郎盛文一听面露惊喜,真让他给看对了,接着又听黎晏卿说:“这胸针是您那怀表王爷的王妃所拥有,两个是一对拍下来的,这其中还有一段佳话。”

  林美夕有点好奇,插话:“什么佳话?”

  “这王爷和王妃虽然不是历史上的名人,但在当时,咸丰年间,却是出了名的恩爱夫妻,伉俪情深,在当时可是一段流传全京城的模范爱情。”

  这传闻的真假无从考证,当初黎晏卿在拍会上,这两件古董也真是一同作为爱情信物拿出来拍的。

  他当时是看中了那个牡丹胸针,只觉得一眼就很有缘的感觉。

  后来遇见林宝笙,本来是打算把胸针送给她的,但这次来拜见岳丈岳母,黎晏卿就拿出来了,觉得送给岳丈岳母更合适。

  果然,他眼光很准,两样东西既得两位老人的欢心,又配他们的气质,寓意也特别好。

  “小晏品位高眼光好,可把小宝感染感染,我记得我三十多岁的时候,小宝用她第一桶金给我买礼物,你们知道买的是什么吗?”

  林宝笙去扒拉她妈的胳膊,示意她妈,那好歹是她第一桶金买的礼物啊,给点面子不说行不行?

  林美夕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她,这是不行的。

  见黎晏卿和自己的丈夫都摇头,无视女儿的目光,一脸的心痛表情,特悲伤的说:“小宝竟然给我买了一件老年的深灰色羊毛衫,什么……还是个挺贵的牌子,我现在还压箱底等再过十年穿呢!”

  林宝笙小声的辩解:“还不是当时您说要穿羊绒的毛衣才暖和,我就去买的嘛……白色你说爱脏不好洗,黑色又乌涂的显老,挑来挑去,也就是灰色最符合要求……”

  郎盛文也附和道:“女儿还不是一番心意,都把你以后要穿的衣服准备出来了。”

  黎晏卿不发表意见,但一脸的笑也在表明态度。

  太欺负人了,这一家子真是太欺负人了!

  林宝笙朝男人做了个鬼脸,一跺脚一甩手,跑厨房去看厨房阿姨做什么好吃的去了。

  林美夕收到了合心的礼物,美滋滋的回到厨房和厨娘继续张罗午餐,嘴角的弧度就没放下来过,郎盛文也是,眼角都是细细的皱纹。

  不过一条一条的,柔软了内心,拉近了一家人的距离,让黎晏卿很快就融入这一家轻松有爱的氛围里。

  郎盛文在客厅里与黎晏卿天南海北的聊着,厨房里,林宝笙跟母亲在美味的菜肴。

  以前只有老两口外加保姆厨娘的小别墅,一下就从冷清变的热闹温馨起来。

  林宝笙和黎晏卿心里都有个同时的小遗憾,要是女儿也在,会更热闹,更温馨的吧。

  午餐应该是郎家最近都很丰盛的一顿,平时就夫妻两人在家,自然以简单清淡的饮食为主,而今天,餐桌上几乎是满汉全席的标配。

  林美夕最开始是不主张这样隆重丰盛的,一度还想到酒店定位置,但实际见到了准女婿与想法是根本不同的,林美夕就差把自家的厨房搬空到餐桌上。

  谁让准女婿这样讨人喜欢。

  这真是应了那句,老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林宝笙与男人相处的时候,永远都有一份热恋中的感觉,虽然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两人感情越来越趋于老夫老妻式的平淡,但只要你看林宝笙去瞧男人的眼神表情。

  就能感受到她对他的喜欢,还处在最浓烈新鲜的时候。

  郎盛文和林美夕都强烈的感觉到了她的欢喜娇俏的情绪。

  尤其是在看爱人时的表情,让郎盛文突然就想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喜欢林美夕的时候,大概每天都是这样的状态。

  林美夕很感叹,她自己都记不清有没有过女儿这样的时候。

  林宝笙眼睛发亮的快速扫视了一下一桌子的美味,很快把母亲亲手做的菜肴挑出来,等郎盛文讲完话,父母先吃第一筷子的时候,林宝笙夹了块色泽鲜亮的红烧肉给男人。

  “尝尝,这是我妈的拿手好菜,我小时候怎么吃都不腻,到现在也是呢!”

  黎晏卿微笑着吃掉,动作优雅,细嚼慢咽,林美夕也期待的看着他。

  味道是真的好,酱汁鲜甜,清爽不腻,与他之前吃过的红烧肉,的确不一样。

  由衷的赞叹:“好吃,比我之前吃过的都要爽口特别。”

  林宝笙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赞美她妈的厨艺好比赞美她妈长的漂亮要更实在,更讨她妈欢心。

  要知道她母亲最自豪的一个地方就是厨艺,以前林美夕常跟人自豪的说,她女儿上学十二年,每天早上都有早餐吃,而且都不重样。

  这是作为一个母亲,爱自己女儿负责任的表现。

  林宝笙也潜移默化受到影响,在吃的方面,给女儿小葡萄永远都是最好的,就算她不会,也很努力的去学习着。

  用餐时,规矩不多,就是不能浪费食物,其他的可以交谈,很随意。

  不像以前在香港,那时老太爷还活着,每次回祖宅,都要食不言寝不语,整个饭桌上静悄悄的,小黎晏卿总会感觉很憋闷。

  午饭过后,一家人在客厅聊了一会天消消食,郎盛文和林美夕就要午休,林宝笙和黎晏卿不能走,林美夕说了,要住一晚上才行。

  黎晏卿答应的痛快,女儿托给单寒照看,明天上班他也可以从这边直接去公司,反正都在香城,什么都不耽误。

  林宝笙不想惹她妈生气,也只好答应,只是很想女儿。

  郎盛文给黎晏卿安排了林宝笙房间的旁边一个客房,其实他是想直接让黎晏卿和女儿共住一个房间就好,没准他还能早点抱上孙子。

  不过那客房对两人来说也就是一个掩饰,黎晏卿还是在林宝笙的闺房里休息的。

  房间是很公主的粉,她妈林美夕当初给她装修的,林宝笙实在是算不上喜欢粉色,还有点嫌幼稚,但穿衣什么的还总买粉色的,很矛盾。

  小时候也幻想过拥有自己的粉红梦幻公主房,这房间让她妈装修的倒是挺符合她这一幻想。

  打量了一遍小女生的闺房,也知道林宝笙基本在这里是没住过的。

  有点好奇,家里的小妹随了亲姑姑,彪悍型的妹子,房间装修布置的比他的房间还简洁明了,基本是没见过这样粉嫩的闺房。

  要是能在这里来一场……感觉应该会很刺激吧?美大叔和俏萝莉~

  不自觉的就想多了,然后就去从身后抱住正在铺的女人。

  坏大叔要扑倒小萝莉了!

  她弯腰双手撑在上,男人也弯腰覆在她柔软的身体上,环着她的小肚子,俊脸可劲儿的在她耳后颈项的皮肤上蹭。

  不知道老男人发什么情,她用肩胛骨去撞他,“别闹,一会还得给你看看伤口换药呢。”

  男人劲腰一个用力,林宝笙就被压趴在上。

  敏感如林宝笙的神经,也知道老男人是要发~情了。

  可是现在肯定是不行的,不管伤好没好,就是在这个地方,隔几间屋子就是母亲和郎盛文的主卧室,无论如何都是不可以的。

  男人的大掌已经从衣服下摆伸进去,开始有规律的捏她腰间软肉。

  痒痒的还有疼,林宝笙拱他:“有什么情回家再发,我妈就在隔壁呢!”

  有母亲在的地方,林宝笙心里总是忐忑的,这事千万不能做,很害怕被发现。

  黎晏卿也知在父母家做这种事不合适,再说小女人自小被教育的,心里有负担,肯定放不开。

  呼吸粗重的喘了几声渐渐归于平静,半响等两人身上的热度都褪下,男人才在她的耳边轻飘飘的说:“等过年你不在家,我把我们俩的卧室重新装修一下,就要这种粉色系嫩到出水的小女生闺房,你说到时候,我们俩……嗯,会不会更有感觉?”

  “什么感觉?”

  林宝笙愣愣的问了一句,就见男人清俊的脸上浮出坏坏的笑,双眼憧憬的看着她,“大叔欺负小萝莉的感觉……”

  每个男人的潜意识里可能都有萝莉情怀,喜欢比自己小的,鲜嫩青涩的出水的。

  要不说萝莉有三好,声娇体柔易推倒,黎晏卿也好这一口。

  林宝笙明白了男人的意思后,做了个出乎人意料的反应。

  一个翻身,大力气的把男人压在自己的身下,然后轻佻的捏着男人刀削一般的下巴,色眯眯的样子,又粗犷又豪气的道:“妞儿,给大爷笑个?要不大爷给你笑个吧!”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他说大叔扑倒小萝莉,林宝笙就特别想变成翻身压他,变成霸气的总裁攻,一副要攻陷全世界的雄心壮志。

  她骨子里应该是住了个汉子的吧?

  两人嘻嘻闹闹到下午,直到郎盛文来喊黎晏卿,要他陪他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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