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孙一在一片鸟鸣声中醒来,感觉空气说不出来的新鲜。“沁人肺腑”这个成语看来是有道理的,只是现代人没有福气享受罢了。
尽管昨天前半夜和明末流民闹腾了那么一阵子,可是一旦知道了自己是穿越,孙一反而平静了。
生死瞬间他经历的多了。面对危机,孙一知道最可怕的不是做出糟糕的决定,而是根本不做决定。
他打定主意今早就出发,返回狼山,自己既然不可能适应明末的“原始社会”,那就尽全力返回现代文明。
孙一给牙刷上涂上旅行装的牙膏,“呲啦”一下拉开帐篷拉链,一边去摸昨晚挂在帐篷口的装水塑料自封袋,一边钻出了帐篷。
“敬礼————”
一个沙哑的嗓子拖着长腔唱到。
帐篷外,五六十位衣衫褴褛的人纷纷跪下,以不同的角度冲着孙一磕下头。
“再敬礼—————”
刚直起的脑袋又冲着地面磕下去。
“三敬礼—————”
脑袋们落在地面上,不再抬起。
孙一有些蒙,这些人想干什么?他们什么时候来的?自己竟然没察觉!
孙一有冲动想说“众爱卿免礼平身”。
说出的却是“那个……我刚睡醒,还没刷牙……”
话音未落,嘶哑的嗓子又高叫,
“礼毕———”
寻声望去,原来是贾道士。
贾道士还穿着他的长袍,脖子上的青筋暴起,三缕胡须随声颤动,双眼布满血丝,一看就是一夜未眠。
众人随着贾道士的号令直起腰,依旧跪着。
“敬献茶水———”
一个大汉站了起来,正是日塌天。
日塌天今早没穿他的长棉袄,换成了黑色的短卦。
“这才对嘛,大夏天的,别人光膀子你穿棉袄,热不死你才怪!”孙一想。
日塌天恭恭敬敬地提起一支银白色的水壶,边上一个少年双水举过头顶捧着一只水碗。日塌天缓缓地倒了一碗水,接过水碗,缓步走到孙一面前跪下。
“以茶代酒,请爷莫怪!”日塌天双手把水碗高举过来。
孙一左手还拿着牙刷,看着日塌天递过来的碗里淡淡的黄水。这可是瘟疫横行的明末啊,想起蒙古人敬酒的礼节,有了主意。
孙一把牙刷搁到了帐篷顶,双手接过茶碗,然后右手无名指沾一下茶水,举过头顶冲着天弹一下,这是敬天;冲着脚下弹一下,这是敬地;再在自己额头点一下,这是敬世间。拿茶碗在嘴唇轻轻一碰,然后把茶碗塞回了日塌天。
日塌天一愣,“这位爷行的是游牧人礼数!”
日塌天恭敬地磕头退下。
“敬献五谷———”
贾道士的破嗓子又喊起来。
五位老乡各捧着一只碗,碗里盛着粮食,起身上前。
第一只碗里装着麦子。
第二只碗里装着小米。
第三只碗里还装着小米,只是颗粒比第一个碗里的小米大一点。
第四碗是一碗黄豆。
第五碗是满满一碗玉米粒。
明朝就有玉米了吗?
孙一好奇,但不好多嘴。他不明白明朝人的待客路数,只好一一收下,先放在地上吧。
“敬献牺牲———“
两人从人群中站起,低着头向孙一走来。一人双手捧着一条大鱼,一人双手捧着一只兔子,兔子的四肢被草绳捆在一起。
离孙一还有五步远,两人站住。捧鱼那人是一条龙,另一个没见过,精瘦矮小,估计有六十来岁,。
一条龙从腰间拔出匕首,刷的一下,鱼脑袋掉到在地上,鱼身子猛烈摆动。一条龙收好匕首,上前跪倒把鱼身子恭恭敬敬地放到孙一脚下,退下。
瘦老汉把兔子交给一条龙,拔出自己的匕首。
一条龙一只手拎住兔子两只耳朵,一只手攥住兔子腿,前出两臂,把兔子举在空中。
瘦老汉围着兔子转半圈,举匕首在兔子脑袋上划几刀,嘴叼匕首,双手伸向兔头。“唰唰唰……”,一张完整的兔皮被翻了面。
兔子血红的身子在拼命挣扎,一条龙几乎把持不住。
瘦老汉右手从嘴里取下匕首,飞快地几刀斩断兔子尾巴和爪子,兔皮褪了下来。
两人各捧兔皮和兔身,走上前跪倒。
柔软的兔皮上没有一点血迹。
血红的兔身上,兔子还在眨眼!
孙一压住心里的翻腾,对自己说,这是明朝,这是明朝,不能用现代的标准去评判。
瘦老汉把兔子皮摊开平放在地面。
一条龙恭敬地把兔子身体放在兔皮旁边。
兔子身体抽了抽,居然站了起来!
失去爪子的兔子站立不稳,紧接着又跌倒。
兔子还回头冲着自己的皮看了一眼!
“没有六牲奉献,万望神仙爷不要归罪。”一条龙大声说。
原来明朝人把自己当成了神仙!这不是待客,这是祭神。孙一明白了。
兔子还在地上挣扎,站起,跌倒,又站起,又跌倒。
“敬献美女—————”贾道士的声音又响起。
人群中,四个大汉抬着一个少女走出来。
少女被蒙了眼,一根粗草绳勒住嘴,被绑在木棍拼成的木架上。大汉们把木架平举在肩头,领头的居然是闷蛋,缓缓的向孙一走来。
四个大汉来到孙一面前,缓缓地放下少女,平放在孙一脚下。
少女穿着朴素的衣裙,洗的很干净,只是布料已经太旧了,许多地方都开了线。衣服不是古装电视剧中的那种宽袖长裙,反而有些现代的感觉。少女的上身单穿着一件土白色短卦,右衽,长长的领子在胸前交叉,在右掖下用带子系住。前后衣襟到刚刚及腰,让看惯了现代上衣长度的孙一感觉上衣太短了。两只袖子和现代服装没什么大区别,并不比孙一穿的冲锋衣宽敞。袖口收口紧束,象现代的夹克一样。下身是土白色长裙,一直到脚面。脚上是一双新布鞋。
和少女相比,其他人穿的根本不能叫衣服。有句成语叫“衣衫褴褛”,孙一现在才明白“褴褛”用现代话说就是抹布。
孙一突然想掏手机出来拍张照片发到网上。
少女没有挣扎,只是胸脯剧烈的起伏。通过少女松散的衣领和衣服上的破洞,可以看到少女的肌肤。
孙一不能平静了。
如果说用动物活祭孙一还能勉强接受,用活人祭祀就超出孙一的底线了。
四个大汉打头的是闷蛋。
“闷蛋,你过来。”
“爷。”闷蛋答应一声,走到孙一身边。
“这是咋会事?”孙一问。
“献给爷的祭品。”闷蛋答。
“谁的主意?”孙一又问。
“大家伙的主意。”
……
杨木匠此刻站在人群里,看着闺女平放在地上,一点也不挣扎,只是胸脯一上一下忽闪的厉害,杨木匠象被人用刀子剜了心。
杨木匠媳妇死的早,没留下儿女。杨木匠用二十斤羊奶,同隔壁村子的人家换了个女婴,起名“奶娃”。父女俩相依为命,一转眼十九年。要不是这世道,奶娃早就嫁人了
昨夜,一条龙找了杨木匠。俩人蹲在一棵树底下,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俩人谁都没有再说话。
杨木匠原是榆林堡的匠户,天天得给军营里收拾兵器家具,奶娃小时侯就天天和杨木匠一起呆在军营的工匠房里。军营里的人都认得奶娃,日塌天也认得奶娃。别人不知道,杨木匠知道,日塌天其实是就是榆林堡的兵。
崇祯三年,上头要榆林堡的兵去杀造反的神一魁。都是乡里乡亲的,榆林堡的兵下不去手。管兵的大人要杀榆林堡的兵,日塌天提前得到了消息,领着人跑了。
杨木匠也跟着日塌天跑了。日塌天是条汉子。打了粮,大伙均分,日塌天不多拿;没粮了,日塌天和大伙一样饿着。人马多的时候有三两千人,分成几个营,杨木匠和妇女家眷被安排在老营。为了护着老营,日塌天几次领着战兵不顾代价死拼。
今年朝廷调了辽东兵,这些兵人人骑马,从上到下都用铁甲护着,刀剑不入。不象以往,打不过官军还能投降,辽东兵不接受投降。不仅不受降,而且见人就杀。遇到造反的,杀;遇到逃荒的,杀;遇到村子招呼不周,也杀。日塌天打一仗输一仗,一路逃到边外。就是这样,日塌天也还是处处护着老营。从榆林堡出来的老人,还活着的,除了孤儿寡妇,男丁没几个了。
奶娃献给神仙的事,日塌天发了话,杨木匠没意见。
……
孙一看着地上的少女,“闷蛋,你们打算怎么弄这个女孩子?”
“还能咋弄,祭了。”闷蛋头也不抬。
闷蛋的“祭了!”两个字象一把大锤重重地敲在孙一的胸口,孙一当时就觉得喘不上气。
“这太惨了。”孙一喃喃道。
“嗯,”闷蛋答应一声表示赞同,“只有心疼了,才能显出诚心!”
孙一愣了,这是什么逻辑?
难道这些明人,祭祀的时候追求的是让自己心疼?不应该是让神灵高兴吗?
孙一再琢磨,神灵高不高兴老百姓怎么知道,不就得把自己伤害得心疼了,才会觉得自己有资格被神灵庇佑,从而得到一种虚无的安全感。这就解释的通,为什么越是贫苦和愚昧的地方,越是有鲜血淋漓的活祭。
“爷,爷,你怎么了?”闷蛋见孙一发愣,出声提醒。
“哦,我没事。”孙一道。必须阻止这场人祭,你们不是要讨好神仙吗,我就断了你们这个逻辑链。“我不是神仙,不要祭这个姑娘。”
闷蛋一愣,立刻转身走开。孙一看到闷蛋走到日塌天身边耳语几句,日塌天又召集了几个人。
过了一会儿,日塌天领着众人走过来,“爷,你说你不是神仙?”
“不是。”孙一坚定的回答。刚才还有一些被人当神仙跪拜的开心,现在一丝也没有了。
”那你是?“日塌天询问。
孙一道:“我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人。”
日塌天琢磨片刻,“原来是世外的高人……爷既然不是神仙,自然不用这女子升仙。”日塌天一挥手,“闷蛋,把奶娃解开。”
孙一长长出了口气。
日塌天接着说,“请爷收下这个女子,夜里好有人伺候。”
孙一心里骂道,“又来!你们就不能把人当人吗?”,嘴上说道,“我不需要人伺候。”
日塌天脸色骤变,回身和其他人商量几句,重新上前,“爷既然不喜欢这乡下女子,我们只有把她沉了河,才不辱没爷的身份!“
孙一急了,这个世界怎么了,拿人命根本就不当回事!
“别,你们无权处死这女孩子!”
“日天爷!”一个悲愤的声音从日塌天身后传来。“还说啥多余的,先人的脸都丢尽了!闷蛋,你们几个人去把奶娃这就沉了河!”
几个汉子抬起少女就走。
“你是谁?”孙一问。
“他是这女子的爹,杨木匠。”日塌天回答。
孙一得出结论,这个世界疯了。
看来今天是横竖躲不过去了。
“等等,能不能把这女子让我看看?”孙一说。
奶娃被闷蛋扶着上来。经过刚才的折腾,奶娃头发散乱,衣裳不整。
孙一看都不看,道“这女孩子我很喜欢,我要了。”
杨木匠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众人都放松下来。
孙一这才打量一下少女。这少女长相并不出众。散乱的头发遮住了前额,头发后面惊恐的大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孙一觉着这少女有一股说不出的古典美;再一想,本来嘛,这就是明朝人嘛。
“你叫什么名字?”孙一试探着问。
“回爷的话”,女子理了理呼吸,“我叫奶娃。”
“奶娃?”孙一的眼睛不由得向少女的胸部看去。
少女的胸还在一起一伏,经过刚才的折腾,少女本就破碎的上衣更加破碎了。“不是很大嘛。”孙一暗想。
少女解释:“我小的时候,是我大大用羊奶换的,所以叫奶娃。”
陕西人把父亲叫“大大”。
感觉到了孙一的目光,奶娃连忙整理自己的衣服。可衣服实在是太破了,越整理露的越多。
“让爷见笑了”,奶娃仿佛知道孙一的心思,“衣裳都朽了,一下水就都烂了。”
孙一想都没想,“兹拉”一下拉开拉链。
孙一脱下冲锋衣,刚想给奶娃披上,冲锋衣沉甸甸的让他觉得不妥。冲锋衣口袋里的各种装备,不能离开自己。
孙一刷拉脱下了身上穿的体恤,拿在手里递给奶娃,“奶娃,我也没带多余的衣服,你把这件体恤……这件衣服换上吧。”
奶娃看了一眼孙一结实的胸脯,慌忙接过孙一的体恤,深深低下头,用细小的蚊子声回答,“嗯……是。”
孙一猛地反应过来,“女孩子怎么能当众换衣服。”孙一一指自己的帐篷,“奶娃,来,到我帐篷里去换衣服。”
说完又不放心,领着少女来到帐篷边,把帐篷拉链上上下下拉了几次,演示给奶娃看。
“明白了?”孙一问。
“嗯”,奶娃钻进了孙一的帐篷。
孙一暗想,“这下倒好,硬塞了一个明朝少女,可我马上要回狼山,到时怎么办?”
自己的牙刷还在帐篷顶。孙一穿上冲锋衣,拿起牙刷,转身对众人说:
“实在不好意思,可我确实还没刷牙。”
说罢自顾自的拿起挂在帐篷上的自封塑料袋,塑料袋里面是昨天消过毒的水,含了一口水一边刷牙一边琢磨。
众人一点都没有觉得孙一失礼,他们被孙一一连串的现代物品惊得目瞪口呆!
先是孙一的衣裳,没纽子没袢子,只要轻轻一划,就能裂成两半儿;
然后是孙一的小衣,居然是一种从没见过的桔红色,看孙一不经意的就把小衣团在手里,分量是极轻的样子,眼尖的人还发现,那小衣上有精美的暗色纹路,居然不是绣的。
然后是孙一手里一个玉如意一般的小物件,这物件前后不同的颜色,在晨光中象极品的宝石一般。
然后是孙一祭出一个透明的袋子,居然还是软的!居然能装着水!居然一点都不漏!
然后孙一用玉如意捅自己的嘴,孙一开始口吐白沫,但是孙一很享受的样子!
闷蛋往前凑了凑,“爷,你真的不是神仙?”
“不是!”孙一一脸坚决。
“可是,爷,你这些宝贝,都不是凡间的啊。”闷蛋指指孙一的牙刷和自封袋。
“这些啊,都是我那个世界带来的。这些在我的世界里平常的很。”
“爷,你哄饿呢。”明朝人里,好象只有闷蛋这个粗神经的对孙一没有太多的敬畏。
“你想要?”
“爷能把这宝贝赏给饿?”闷蛋两眼放光。
“这有什么!给你。”孙一抬手把自封袋递给闷蛋。自封袋在野外其实很有用,还不占体积,孙一还有几个新的。
闷蛋激动的接过塑料袋。
贾道士的眼睛嫉妒地都能射出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