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一种富足的心态走进校园,许多矮小的身影一闪而过,混杂在三五成群的校服之中:男孩子穿的都是干净的白衬衫,搭配一条黑色长裤;女孩儿则是白衬衫下一条过膝格子长裙,在这树荫隐匿,风动桂香的校园,如此校服显得古老而缠绵,——我们穿的便服倒显得不堪入目了,破坏这青春的气息。
迂迂回回的走道不似阳光直来直去,待我弄清这些建筑的结构时,竟发现这些教学楼是一个巨大的圈,初一在最底层,初二、初三依次向上,待我们转完这些巨大的圆圈之后,已是三年飞逝,转眼要离开校园。
我带着一种富足的心态走向我的教室——初一(7)班。教室的班排都很大,极好辨认,翠底白字,有些班级还在上面贴上当时流行的贴纸,一个懒懒的睡猫,或是圆圆的冰激凌。
我呢,不是一个幼稚的小学生了;我呢,是一名初中生,我要跨越幼稚这条鸿沟。我如是反复告诫自己,以期获得心里暗示来填补我对安全感的缺失。
“同学,你叫什么名字?我是颜至天。”这是一个看上去就格外阳光的男孩儿,皮肤是正宗的小麦肤色,当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微笑时,你能想象出他在温和的天底下,被阳光炙烤的情景。
“你好。我是吴期。期待的期。”
“哦,吴期同学,我们做同桌好吗?”
“嗯……好啊。”我礼貌一笑。但,他就不正坐在我的旁边么?
没等我理清逻辑,他就走上讲台,在登记簿上写写画画,后来才知道,老师为了促进同学么相互认识,让我们自己挑选同桌,又因为要防止我们上课说小话,要求是一男一女。
“好了,现在我们正式成为同桌了。”他很轻松地眨了眨眼。
颜至天是一个很好看的男孩子,如果说陶峰然是安静国度里的王子,那么颜至天则是在傲慢不羁世界里最傲慢不羁的少爷。他的世界几乎是透明的,你完全看得见他的喜怒哀乐,他的张狂与善良。
记得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选我做同桌。
他淡淡地说:“因为你看起来比较羸弱。”
“……羸弱?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可是以一米六五的身高进校啊。
“怎么没关系?你看起来就像林黛玉那样哭哭啼啼得了不治之症。所以我决定来教育教育你,吴期同学。”他挥一挥衣袖,依旧是迷人一笑。
但我依旧愕然。
我来的时候教室里的座位已被占了半数,有些可爱的丫头说说笑笑不停,有一个女孩儿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和我一样,身高都是这里的佼佼者。
显然,她也注意到了此般身高的我,不等我先问,她便走上前来:
“同学你好,我是赵菲离。”
“你好,我是吴期。期待的期。”
“无期?”她意味深长地抿了抿嘴唇,“你好。”
“诶,颜至天,你初来乍到就来带坏这文文弱弱的女生啊?”赵菲离瞥见我身旁的颜至天,好像在和一个认识了很久的人说话。
但其实他们就是认识了很久。只是在看见她说话的一瞬,我仿佛看见了小锦。更加高挑动人的小锦。
“什么叫带坏啊?你认识我这么久,你被我带坏了么?”
“那倒没有。”她又把目光移向我,浓密的睫毛让人心醉,“吴期,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啊。”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新朋友。
“切,你们女生就是麻烦,吃饭,上厕所还要预约啊?”颜至天似乎很喜欢评价。和吐槽。
“对啊,那你想不想也做女生啊?”赵菲离转向他,露出相当甜美的笑容,仿佛在说:欢迎光临。
颜至天没有说话。取而代之的是全身的寒战。把我和赵菲离都逗乐了。
快要下课的时候,阳光大把大把地挥霍,整个教室都浸染在一片深沉的密阳之中。
密阳的意思,就是在阳光密集的地方。
我和赵菲离迈着大步子,很轻易地就挤过了矮矮小小的新同学。这座学校最有名的一项运动,就是抢饭。我们要穿越人海,穿越奔跑的人群,才能得到一份可口的饭菜。
但当我们到达食堂的时候,还是被这些熙熙攘攘无比热闹的阵仗吓住了。真要规规矩矩地排队,什么时候才能到头?
“哎,吴期,你排这里好了,我去那边看看。”我很听话地走向了一个略短了一截的队伍的末尾。虽然已是九月,偶尔有秋日的清爽,然而,这里无疑正值酷暑。我感受到汗珠沿着后背默默留下,带着明显的无奈。
回头看赵菲离,她的身高虽足以盖过一群人,但那袅娜的倩影终究被茫茫人海吞没。我突然觉得,不是我们来吃饭,而是让饭来吃了我们。
“吴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吴期!”这个熟悉的声音,是谁?
“吴期!过来!”抬眼就看见颜至天向我走来,“我朋友在排队,你过来吧。”
“啊……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你不是要吃饭吗?”
“可是……”
不等我说完,他已经霸道地把我拉过来了,我跟着他一直向前走,向前走,向前走,向前走……
这个队插得,真是值。
“要在这里吃饭,一下课就得冲。你们慢悠悠地款款而来,是来吃饭的吗?”
回忆起来,的确下课铃刚一打,就看不见颜至天了,原来他这样有打算。
“诶?菲离呢?”他若有所思,“你们不是一起么?”
“哦,她让我先在这里排着队,她去那边看看。”我指了指右边,“我去看看吧。”
“不用。你就在这里吧。我过去找她。”
“哦。好。”
“喂,陶予海,照顾好这个小朋友。”
很快,连身高接近一米八的颜至天也被这茫茫人海吞没。我们渺小的人类,果然是食物。
但,小朋友?
“你是吴期吧?”正在排队的那个男孩向我转过来,清瘦英俊。
“啊?……嗯。我是吴期。请问你是?”
“我叫陶予海。其实,我们是一个班的。”这么说起来,我确实对他有了印象。这个一上台就引起女生们的瞩目的男孩。俗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颜至天在一起也不奇怪。
不过,我怎么会把这么帅气的男孩子忘了?
是太美的事物就容易被遗忘吗?
“怎么,不记得我了。没关系……”
“记得记得,陶予海,大帅哥。”
“哦?你也这么认为?”他挑了挑眉毛,很古怪地望了我一眼。
“认为什么,啊……”
“你很喜欢吃豆类吗?”
“啊?”
“这个年龄,你的身高的确少见。”
“啊,哈哈……还算喜欢吧。”
“诶,你看的什么书啊?”我见他的臂弯里躺了一本厚厚的书。喜欢看书的男孩子很少见,喜欢看书的帅哥更加少见。不过为什么这本书看起来有些眼熟。
“这个啊……是《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
“你看过?喜欢吗?”
“没,没看过。听说了一些。”可我的确是在小学毕业的暑假将它完完整整地翻阅了一遍,只不过什么都不懂得。想起那个在我的梦里和现实里出现的少年,想起黄昏下与樱花树丛,想起图书馆的安静,一切都恍如隔年。
“哦,其实我也是看我哥哥在看才拿来翻翻的。”
“嗯。”话题因为我的沉思落了下来,如细针扎进了海里,不见了声响,也不见了踪影。不常见的安静,和偶尔卷来的一丝一丝饭菜的味道。
“他们来了。”
顺着陶予海的眼睛望去,赵菲离和颜至天双双出现在眼前了。<更新更快就在笔趣网www.biquw.com>